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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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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母婴保健法”执法力度】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 5月份定为《母婴保健法》宣传月,要求有产科床位的医疗妇幼保健机构都要参加宣传活动。各单位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在全市形成了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的浓厚氛围;二是严格产科设置标准。对全市医疗妇幼保健机构及分支机构重新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法许可证》,经验收有 6家达到了市、区产科设置标准及装备要求,有 3家分支机构被列为限期整改。三是组成执法调查组,对县级《母婴保健法》执法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了县级部门对《母婴保健法》的执法情况。
  【妇幼保健管理】 落实两个《规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面推进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率,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孕产妇、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由90年的49.63%、56.04%提高到99年的95.38%和96.4%,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由 90年的17/10万、13.18‰下降到99年的17/10万和10.14‰,平稳地控制在《规划》要求的指标之内,为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市妇幼保健院购置一台救护车,专门为农村孕产妇服务,为下一个十年两个《规划》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如期达标打好基础。2000年,我市顺利通过了省妇儿工委对两个《规划》中卫生工作的评估检查。
  【农村妇幼卫生】 加强农村妇幼工作,农村妇幼人员培训有新突破。为加强农村妇幼队伍网络建设,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先后 2次组织市级妇幼保健业务骨干为乡村医生进行重点技术再培训,参加培训 72人,培训率达78.3%,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乡村医生对危害产妇和高危新生儿的急诊急救技术水平。
                                     (李恒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