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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鹤岗》获金奖

《锦绣鹤岗》获金奖



  【《锦绣鹤岗》获金奖】 由国家文化部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新世纪全国城市之歌大赛”日前揭晓,我市参赛的市歌《锦绣鹤岗》荣获大赛综合艺术金奖和组织奖。
  经大赛组委会初评、复评两轮评选后,于7月 31日给我市发来通知,我市参赛作品《锦绣鹤岗》进入决赛。按照通知要求,经过确定歌手排练、选租演唱服装、制作演唱伴奏带等一毓周密的准备工作,于8月 27日由政府副秘书长高殿祥率领文化局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歌手赴京参加决赛。决赛于8月 29日晚在北京国安剧院以现场演唱的方式进行。按照抽签顺序,我市参赛作品排在第十二号。代表我市进京参赛的萝北县文化馆副馆长付晶以其圆润的歌喉、真挚的情感,完美地表达了参赛作品《锦绣鹤岗》的思想内涵,不断赢得评委及观众们的热烈掌声。
  决赛后,《锦绣鹤岗》又被列入颁奖晚会的演出节目。在8月 31日晚举行的颁奖晚会上,我市的参赛节目《锦绣鹤岗》又由中央歌舞团舞蹈队伴舞,同时,伴随着舞台右侧彩色大屏幕上映出我市张兴福市长为赛会的题词:“愿《锦绣鹤岗》之歌响彻神州大地”,再一次展现于首都北京的广大观众面前。在颁奖晚会第三部分结束时,首先由赛会嘉宾、我国著名作曲家谷建芬宣布我市的参赛作品《锦绣鹤岗》获最佳作曲奖和优秀演唱奖两个单项奖。在晚会第四部分也是最后一部分结束后,又由大赛组委会秘书长张玉庆宣布我市的参赛作品《锦绣鹤岗》荣获大赛综合艺术金奖和组织奖。文化部等有关部门领导及我国著名音乐艺术家代表等现场为获奖者颁发了奖杯、奖牌及获奖证书。
  整个颁奖晚会由中央电视台全部录制,并计划于10月份由中央电视台1、2、3、4台及凤凰卫视台向全国播出。决赛期间,我市参赛代表队的领队、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殿祥还同其他参赛市的领导共同接受了大赛组委会安排的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集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