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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党政机构改革
鹤岗市党政机构改革
【机构改革】 2001年10月12日,中共鹤岗市委、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方案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按照《方案》,鹤岗市市直党政机构共设置46个,其中党政工作部门43个(党委8个,政府35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市委2个,老干部局、信访办公室);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1个(人民防空办公室)。与现有66个机构相比,减少20个。精减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