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会保障
劳动社会保障
【“两个确保”工作】 一是加大了养老保险费收缴的力度。2001年,通过实施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制度、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年纠缴企业当期养老保险费 3 554万元,收缴企业陈欠的养老保险费1 430万元,收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2 823万元,收缴率分别为73%、143%、120%,同比提高0.21个百分点、37个百分点和22个百分点。二是养老金发放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先后为17 986 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8 393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两个百分之百的目标。三是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平稳推进。全年共筹集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 155.6万元,使进中心的8 200名下岗职工足额领取到了基本生活费,并为其代缴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四是向省争取资金工作成效喜人。先后争取到位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失业救济金补差4 000余万元。
【失业保险工作】 2001年,全年收缴失业保险费 560万元,比上年增收80万元。在一度欠发失业职工 8个月失业金的情况下,经过不懈努力,使所欠8个月的988万元失业保险缺口资金在年底得以最终解决。据统计,截止到年末,已先后为6 177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1 555万元。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01年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达到14 272人,比上年年末增加了 1 306人。市、县医疗保险全部启动,参险率达 38%。全年收缴医疗保险费997.6万元,收缴率 90%,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全市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企业为585户、职工 32 492人,分别收缴工伤、生育保险费43万元和7万元,保证了工伤、生育保险费的正常发放。
【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得到进一步加强。去年常规巡视监察用人单位1 449户;受理举报和投诉案件124件,结案率达89%;年检企业211户,年检率为82.4%;并开展了“两个确保”专项检查,促使36户用人单位参加了养老保险,促使39 户企业参加了医疗保险。二是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本市劳动合同管理的实际情况,劳动局适时对全市各企业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企业受检率达95%以上,促使企业“两个合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履约率分别达到76%、91%。对符合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 9 551名企业职工依法解除了劳动关系。三是劳动保障信访仲裁工作。据统计,2001年市、县(区) 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接待上访1 780多起,涉及 7 813人次,其中集体上访161起,涉及1 527人次,先后解决了 2 200多个实际问题,并避免了去省进京上访18起。在仲裁工作中,深入实地调查取证,依法裁决,2001年共受理劳动保障争议案件80起,结案75起,结案率94%,创历史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