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联合会
【扶贫工作】 残联坚持把扶助残疾人脱贫做为残疾人工作的首要任务,将残疾人扶贫融于各级人民政府的大扶贫之中,并与落实国家、省有关保障政策相结合,广泛开展“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的扶贫工作。在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在农村,将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农村残疾人,按照规定纳入五保供养。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扶贫,2001年市残联向省争取康复扶贫贷款 350万元,合理发放和使用贷款,把扶贫贷款真正用在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和残疾人脱贫致富上,使其真正发挥效益。在2001年召开的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本市有 3个先进单位和5名先进个人受到了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表彰。
【就业工作】 继续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文件,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下发的《关于残联实行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加大了执法力度,规范了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提高了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使按比例就业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电业局、绥滨县工商局、萝北县福利工艺制品厂等3个单位和张海波、杨明发、杜春生等3名个人受到了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表彰。
【康复工作】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和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各级医疗机构,发挥专家作用,建立并完善康复工作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以“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为契机,重点抓好社区、聋儿精防康复工作,带动其它各项任务的完成。2001年来,全市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13例,为21名低视力患者配了助视器,培训了4名家长,并设立豪华眼镜店为低视力患者验光配镜的指定服务点。加强市聋儿康复指导部建设,提高语训质量,全市培训聋儿并培训聋儿家长12名,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任务。在精神病防治工作方面,我们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各尽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实现了卫生、民政、公安、残联齐抓共管的局面。经过市残联的积极争取,我市成为“十五”期间新增的精神病防治区。肢体残疾的康复工作,完成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9名,脑瘫儿康复训练 4名。绝大多数残疾人可以通过康复训练恢复、补偿功能,提高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在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本市有4个先进单位和7个先进个人受到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表彰。
【教育与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的入户调查,入学率达到 90%以上,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扶持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和《关于积极组织农村残疾人参加“绿色证书”工程培训的通知》,有效地推进了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社会化的转变。依靠和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培训残疾人665人(其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482人),结合就业求职登记培训 138人。许多残疾人接受培训后,掌握了一技之长,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
【法律援助宣传文体工作】 组织开展纪念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会同市人大组成两个工作组,对我市两县、六区、三乡一镇十年来对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市司法局的支持下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我市残疾人在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年多,法律援助工作站为8名残疾人进行了法律援助,受到了残疾人的赞誉。
广泛开展“全国助残日”、“志愿者助残”等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新闻媒体和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宣传残疾人“四自”精神,社会助残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实现残疾人的“平等、参与、共享”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积极组织参加了第二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残联所选送的四个节目全部获奖,其中,个人声乐获二等奖,三个舞蹈分获二等、三等和优秀奖。
【残疾人信访工作】 2001年,市残联共受理残疾人来信7件,来访73人次( 其中集体访3 次,53人次)全部结案。
2001年,市残疾人集体上访3批,达53 人次,比较集中,一是残疾人机动车代步;二是残疾人康居楼吃水难。经市残联领导亲自过问,派信访人员多方协调终于在10月末残疾人代步车可以挂牌上道,解决了集体上访。残疾人康居楼今年两次吃水难,造成该楼残疾人集体两次上访,经各方协商,最后达成协议,让该楼残疾人吃上了水。
(张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