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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  察
  200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的支持下,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监督促办案,着眼大局搞服务,改进作风树形象,齐心协力攻难关,检察工作在新世纪初开创了新局面。
  【“严打”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院和市委的部署,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严打”整治斗争以来,各院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及时批捕、起诉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572件81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45件589人,同比分别上升76.6%和63.1%,批捕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78人。共受理移送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675件96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25件 904人,同比分别上升86.6%和96.5%。“严打”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 371件53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96件 397人,同比分别上升40.9%和33.2%,其中,批捕“严打”三类重点案件157件233人,占批捕数的53.4%和58。6%。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476 件691人,经审查起诉466件679人,同比上升79.9%和87.1%,其中,起诉“严打”三类重点案件 336件488人,占起诉数的 73.4%和72.7%。对重特大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固定证据,同时加快办案节奏,快捕快诉,增强打击效果。批捕环节平均办案时间 3.5天,起诉平均办案时间11.3天。
  【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院加大了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22件,立案42件,同比下降25%,其中贪污案29件,贿赂案9件,挪用公款案4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的案件11件,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案件2件。在“追逃犯破大案”会战中,共抓获逃犯7人。挽回经济损失230多万元。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 102件,立案24件,同比上升33.3%。共办理新罪名案件一11件,占立案总数的47.8%。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中,首先实现了人均立案1件的要求。
  【执法监督工作有了新进展】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执法监督。在立案监督中,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0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9件,公安机关立案39件;在侦查监督中,共纠正漏捕15人,追诉15人。在审判监督中,向审判机关提出刑事案件抗诉 6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提请抗诉案件45件,同比上升 36.4%,市院提出抗诉32件,同比上升 41.7%。在监所检察中,共发现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 72人,纠正解决 70件,解决率97.2%。在控告申诉检察中,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737件,受理各类举报控告案件线索678件,已审查处理663 件,共受理申诉案件54件,审查处理54件,复查22件。共受理各类案件技术鉴定52件,其中法医检验鉴定40件,司法会计检验鉴定7件,文检鉴定5件,鉴定准确率达100%。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深入】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了专门职务犯罪预防机构,并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到党委统一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之中。加强与金融、国企、税务、医药等行业和部门的联系,注意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采取超前预防、同步预防、案后预防的办法,有效的预防了职务犯罪。去年五月,全市五家医疗机构公开进行招标采购,吸引了省内外数十家经销商,市院及时派员现场监督,保证了招标的公正。兴安矿在煤炭销售时,兴安区院提出公开招标的办法,不仅避免了企业在销售中的吃回扣现象,而且使该企业增收35万元。工农区院在市粮食局第五粮库查办了三起职务犯罪大案。案件侦结后,工农区院在发案单位召开了座谈会,对第五粮库财务制度及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检察建议,并协助其整章建制,杜绝了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受到省院的表彰。
  【“五好”院创建取得新成效】 按照省院“攻坚、落实、成效”的要求,在前两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加快了“五好”院创建步伐,班子成员之间,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心协力,班子的整体功能得到发挥。先进院力求创新,向更高的层次攀登,后进院不甘落后,奋起直追。到目前,全市 8个基层院都达到了“五好”院标准。南山区院已进入“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行列,东山区院、向阳区院已进入“全省人民满意检察院”行列。工农区院、绥滨县院、兴安区院正在向省“人民满意检察院”进军。萝北县院、兴山区院已通过了省院“五好”院验收。形成了以南山院为龙头的国家、省、市三级典型群体,引导各院朝着队伍专业化、业务规范化、管理正规化和装备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在《鹤岗市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中被命名为“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双评”工作取得较好名次】 各院把兑现“三个百分之百”承诺,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标准,共受理群众署名来信来访 218件,都做到了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答复,促进了社会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全市两级院走访人大代表271人,政协委员117人,聘请检风检纪监督员73人,设立举报箱26个,公布举报电话12部,同时召开人大、政协、各行业、各阶层人士座谈会20次,发放征求意见函958份。开展帮扶对接活动,共出台服务措施101条,帮扶特困企业 7家,与私营企业建立“检企共建”网络42户,解决实际问题48件。共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50余次,包扶特困职工 129户,为其捐款、捐物计 4万余元,帮扶贫困学生40人,为其捐款3.4万元,照顾孤寡老幼9人,为社会做好事18件,收到锦旗15面,感谢信17封。检察机关的社会认同率,执法形象普遍得到提高,南山区院在“双评”中名列榜首,向阳区院名列第二,其他院“双评”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好名次。
  【调研、宣传、综合性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 884篇,被各级报刊、杂志采用720篇,比上年同期增长5.1%,共撰写各类宣传稿件 1 080篇,被采用772篇。市检察官协会被评为省社科联系统先进标兵。共撰写简报、信息215篇,市院编发简报33 期、信息60期,被省、市有关部门采用67篇。简报信息工作受到市委办通报表扬,被市政府办评为先进单位,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