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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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规划设计工作】 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各项建设的依据。市规划局规划设计人员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决策、大规划、大建设的部署和规划确定的年度目标,抢前抓早,配合各建设单位积极工作,保证了建设工程用图,体现了规划的超前性和指导性。1、 做好本市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市政府新世纪城市规划的要求,本市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期论证,初步构思已基本形成。为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本市新世纪城市总体规划,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为鹤岗未来二十年快速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指导。市政府决定新世纪城市规划委托给有资质的省规划设计院来编制,市规划局予以配合。为此,规划局多次派人到省院积极开展与省规划院的业务洽谈活动,省规划设计院先后三次派人到鹤岗,进行实地勘察,搜集资料和调研,并针对本市的城市定性、城市布局、功能分区、规划区控制范围听取市领导和市相关部门的意见,拿出了初步编制预案。城市总体规划的资料收集已完成,并草拟出鹤岗市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编撰大纲,年末,提请市五大班子和相关部门对《纲要》进行了论证。为配合搞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以政府5 号令形式下发全市,规范全市建设行为。2、 配合广场建设,完成了昌盛花园和地下停车场的规划修编、部分建筑结构设计及模型制作工作。3、围绕住宅建设,修编了新鹤C区、昌盛小区、团结小区,规划编制完成成龙小区、金城小区、隆华小区的详细规划, 完成了兴山、东山、南山、兴安四区的中心区规划。4、配合道路建设,完成了德政路、支农路,九马路、起重路、吉祥路、东山路、支架路等市区七条道路规划;完成了工农、向阳两区街巷道路改造规划;完成市政府至红旗广场道路改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并全部按期交给施工单位实施建设。5、 围绕各项单体建设工程,完成了丰麟家园、科技大厦等规划设计及成龙小区综合市场、麓林山旅游风景区、鹤岗一中校园区等修建性规划共 92项。6、规划局测量队全年完成工程测量128项,测绘总面积 8.15平方公里,测绘(1:500)地形图 126幅,电信光缆带状图5公里,重点完成了一跨扩建工程的测量任务,工程放线82项,全年创产值85万元。
【规划审批工作】 规划审批工作是规划工作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严肃城市规划和依法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规划局坚持规划审批两级例会制度,坚持在房产局、计委两地“一站式”审批服务方式,简化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建设单位创造了良好的审批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公产方面:全年组织召开市级规划审批例会 5次,共研究审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136项,262栋楼房,总建筑面积138.65万平方米,印发 4期会议纪要450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12项;开动迁通知书95项,建筑设计通知书90项;工程放线82项, 116栋楼房,同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较好地完成了公建工程审批任务。私产方面:召开规划局、房产局、公用局三家联合审批例会5次,共研究建设项目198项,批准 121项,总面积5 900 余平方米。
【规划监察工作】 规划监察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程序,方便群众、严格执法的原则,重点抓了对全市公私产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批后跟踪管理,坚持做到少管微观,多管宏观,少抓事前的行政审批,多抓事后的监督检查与服务。依法监督查处违章建筑,为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了宽松的建设环境。规划监察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做到出现场必须两人以上参加,着装、出示证件;处罚有依据、有说明、有程序、文明执法,对重大案件领导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实行办事公开化、执法程序化,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年规划监察部门共参加公产放线82余项,批后验线78项,私产验收45户,面积 7 046平方米,下达批后管理督办单33项,停工通知单13项,严格行政处罚程序,批后管理工程项目达 85%。规划监察部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人次,结案率达100%。
【城建档案与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规划局城建档案部门认真履行、收集、咨询、参与竣工管理职能。2001年,档案管理人员共深入施工单位,参与竣工验收,指导施工单位档案管理64项,并借机向他们宣传2001年5月1日实施的《黑龙江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整理、装订城建档案200卷,接待档案查询80余人次,编发城建档案5期。
测绘管理先后为全市 8家测绘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测绘工作证,为房产局、水务局等测量单位办理了测绘资格证书审查工作,此外,还开展了全市上下水管道规划测绘普查管理工作,亮化工程的前期勘察、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