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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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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2001年度,全市文化艺术工作紧紧围绕“建设边疆名城,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以繁荣发展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建设先进文化,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为契机,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全市各项文化事业日益活跃,繁荣发展,促进了我市两个文明建设。
  【文艺创作】 2001年度,组织创作戏剧(小品)剧本19部,组织创作音乐、曲艺、舞蹈、美术、书法等作品 1 153件。 年内组织开展两次专题创作活动, 并精选优秀作品编印出版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文艺专辑》、《奉献者之歌》两本作品专辑。全年组织参加省级以上文艺赛事17次,共有50余件作品、80余人次获奖。其中,荒诞剧《潘金莲告状》在全国“群星奖”评选中获优秀奖;相声《嫂子颂》在首届全国“大红鹰杯”电视相声大赛中获银屏奖;舞蹈《红手绢》在全省第二届文艺精品工程评奖中获三等奖。
  【群众文化】 2001年度,全市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为契机,组织形展“鹤岗市纪念建党80周年群众歌咏比赛”、“彩色周末广场文化活动”、“第十届迎春杯秧歌比赛”、“全市京剧票友演唱会”、“庆六—一少儿文艺调演”等10项全市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活跃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专业剧团演出】 2001年度,我市两个专业剧团(市歌舞团、市京剧团)共演出 385场,创作排演了“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场文艺演出”、“庆祝建党80周年‘清风赞’专场文艺演出”、“宣传‘五大工程’建设专场文艺演出”、“慰问战斗在严打整治第一线上的公安干警专场文艺演出”和现代京剧《大雪岭》等 7台大型剧节目。全年两个剧团还深入本市农林、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演出235场,观众达15 万人次,活跃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文博图、电影工作】 2001年度,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积极开展“送书下乡”、“科技跟项”、“馆办活动”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年内,精心组织实施“城对乡赠书工程”,向农村送书 6 000余册;文博工作又取得了新成绩,经多方努力和积极争取,绥滨奥里米古城遗址被列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市实现电影放映总收入43万元,深入农村放映电影1 030场;图书发行工作实现图书销售额1 528万元,为鹤岗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工作】 2001年度,全市文化市场工作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重点开展了“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文化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全年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文化市场进行联合检查9次,开展专项检查11次,收缴非法经营物品4万余件,取缔非法经营网点24处,查结行政案件16起,并对收缴上来的非法经营物品进行了两次集中销毁。新闻出版工作切实加强对印刷企业和书报刊市场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印刷企业整顿工作,对出版物市场进行多次检查和清理,促进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的健康、繁荣发展。
  【文化先进县(区)建设】 年内,东山区、兴安区达到省级文化先进区标准,已向省申报待批;绥滨县福兴乡、萝北县团结镇、东山区蔬园乡等 6个乡镇达到省级文化先进乡镇标准,也向省申报待批。
  【对外文化交流】 年内,应俄犹太州文化局的邀请,市文化局组成代表团,赴俄犹太州比罗比詹市参加了第六届国际犹太文化节的演出交流活动,本市 3名声乐演员参加了闭幕式的演出,获得圆满成功,并荣获第六届国际犹太文化节最佳集体表演奖。此外,鹤岗市代表团还就付会廷市长与比罗比詹市市长温尼果夫签订的《关于鹤岗市与比罗比詹市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合作交流的协议》中有关2002年文化交流的工作项目与俄方进行了会谈,落实了文化交流的具体日程。
  【两法宣传工作】 1、 市文物站利用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山万人坑遗址,组织学生在清明节前参观了东山万人坑遗址,于此同时市文物站还与向阳小学大队部共同以“清明清思”为主题系列活动:“清明清思”主题班会,新人队仪式,向万人坑尸骨献花、诗朗颂、捐款等系列活动,群工部为此重新编写了解说词,对学生进行宣传,讲解什么是文物,文物的所有权,发现文物怎么办以及万人坑为什么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等。以易懂、易接受的方式向学生宣传了《文物保护法》,使法深入到了学校,深入到了课堂。
  2.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进行集中宣传,按省文化厅《关于开展5.18国际博物馆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目前单位没有阵地的实际,制定了宣传方案,一是在新街基广场设立主宣传站,在有关区街设立了分站、咨询处,制作了文物工作图片、图版、播放录音带,散放博物馆知识、简介传单,《文物法》、《文物管理条例》手册,文物报等宣传品,出动了挂有“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宣传车,在有关区街宣传,于此同时,绥、萝两县文管所都开展了宣传活动。
  3、 利用基建考古向有关单位进行宣传,为了更好地宣传文物保护法中的关于基建考古的要求,利用基建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市与基建考古有关的单位进行宣传,站文保部先后深入市城建局、规划局、土地局、水利局、交通局等单位宣传《文物保护法》和《黑龙江文物管理条例》;并将宣传单、文物法和管理条例手册及《黑龙江人民政府 3号令》印发后,发到这些部门,以便发现文物及时取得联系。
  4、 借助新闻媒体的宣传,效果更佳。一是清明节期间进行的“清明清思”系列活动。鹤岗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都先后报导;二是在4月6日的鹤岗电视台的“今日要闻”栏目中播出;三是在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中,市有线电视台、鹤岗电台都及时给予报导,鹤岗日报、鹤岗晚报也都纷纷及时报导宣传情况。
  【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 1、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检查工作
  按照市文化局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全年检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次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全面检查了位于市辖区绥、萝两县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次。分别是:绥滨县的中兴古城、属金代古城;奥里米辽、金古城;同仁遗址,早期铁器时代;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绥东镇的东胜明代兀的哈人墓葬,萝北县太平沟乡的一级革命文物“九一八”刻石;市辖鹤北林业局双益林场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邵家店”辽、金古城;位于鹤北林业局先进林场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赵尚志遇难地;两次检查历时20天。
  2、文物保护工作
  ①依法将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小山”遗址的保护范围进行了重新核定,进一步加强了“小山”遗址的保护。
  ②依法将先锋物业公司在建设第二百货商店的施工中出土的三足铁锅,进行了收缴,并通过新闻媒体连续报导,以此扩大宣传。9 月18日鹤岗日报、9月21日鹤岗电台和9月22日鹤岗有线电视台都分别报导了这一消息。
  ③配合省电台记者,寻访收藏日军遗物的张义峰老人,调查二战期间文物及日军侵华罪证的史情。
  ④由于通过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9月21 日,矿务局中学学生王鸿跃听到宣传后,将他奶奶55年前在日军撤退后的军营里捡到的一个墨绿色瓷碗,捐赠给文物站,该同学被聘为市博物馆名誉馆员,这一消息已在黑龙江日报10月8日和鹤岗晚报9月25日分别刊发。
  ⑤绥滨县奥里米古城被国务院列为国保单位后,加大了检查、宣传力度,先后在鹤岗日报、鹤岗电台、鹤岗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于此同时又对此处国保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为制定大遗址保护规划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