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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监工作

卫生法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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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照管理及体检工作】 2001年共办理各类卫生许可证912户,其中食品类296户、环境类115户、学校卫生类9户、劳动卫生类1户、消毒类7户、市场卫生类483户、其他1户。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共计2 935人。检测出“五病”人员115人全部调离。样品检验累计送样 682份,其中食品548份、环境134份,并按相关标准对检验结果做出判定。
  【食品卫生监督】 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对全市的饮食业、食品加工销售业进行监督监测,共监督1 319户次,合格1 278户次,合格率为97.6%,监督覆盖率达100%。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体检工作,全年共培训4 351人,体检 1 673人。对地产品、外阜食品索证管理,尤其是对定型包装食品和小食品的监督监测。共采集各类样品620份,合格597份,合格率 96.2%。对11户新、改扩建企业进行了预防性卫生监督,使其达到卫生合格标准。
  【食品卫生打假专项斗争】 规范食品卫生市场,对全市现有卫生许可证的加工、餐饮、批发等大中型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共监督289户(次),合格254户(次),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做了相应的处理,警告6户,责令改正24户,停业整顿5户。在检查过程中,对过期饮料、挂面、销售痘猪3起违法事件,结案2起,向社会曝光1次,卫生行政处罚1起,有效地控制了各类食物中毒的发生。在“春节”、“元宵节”、“五一节”、“十一”节日前夕开展了 4次节前食品市场大检查活动,以街头、巷尾、流动摊贩和无证摊床为重点,采取巡回监督的方法。对于存在的卫生问题及时清理整顿,保证市民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共查获各类食品黑加工点17户,没收并依法销毁不合格产品5 023公斤,依法取缔2户,行政处罚3户,行政罚款500元。
  【环境卫生监督】 认真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条例》,做好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分别对出厂水采集水样8份,经检测,合格率均为100%。9月21日根据广西省化学毒药物氰化钠误售通知的紧急电话会议精神,对5号水库、细鳞河水库、北山水库、大坝水库4个流水点进行监测,采集水样 4份,经检测,氰化钠未检测出,合格率100%。依据卫生部、省卫生厅《2001年全国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监督检查黑龙江省实施方案》的要求,于 3月份对绥萝两县及六区的旅店、歌厅进行了集中检查,共监督检查95户,采集公共用品用具 147份,经检查合格率为100%;娱乐场所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音、通风、餐饮具现场监测,经检测合格率为98%。
  【学校卫生监督】 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认真做好学校卫生综合监督工作。在 9月份,为贯彻“全国卫生系统整顿和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了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大检查活动,共检查食堂、小吃部、食杂店32家,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有25家,从业人员46人,持有健康证的有34人。对发现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12家、关停5家、限期索证14户/次,销毁无商标软包装饮料4箱、不合格面包、月饼、饮料各4袋(瓶),销毁发泡餐盒50个。配合市教委开展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终期考评工作,按照防治目标将2000年和1995年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相对于1995年,2000年的防治情况如下:蛔虫感染率、沙眼患病率、贫血患病率、视力低下率分别下降了72.4%、63.2%、87.6%、23.1%;刷牙率、龋齿充填率分别增加了59%、62.4%。
  【劳动卫生监督】 贯彻《放射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劳动卫生和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监测。全年共监督监测放射工作单位33家,有2个单位不合格,防护合格率达 99.34%。开展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工作,共培训放射工作人员132 名,使他们掌握有关的劳动卫生知识,做好自我保护。对射线装置进行防护监测,共检查42台,全部合格。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全国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对全市使用和销售含有放射源设备单位进行检查,合格率在 90%以上。劳动卫生工作全年共监督检查30家工矿企业,对其中的10家单位进行监测,测定点54个,合格50个,合格率为 92.6%。结合省卫生厅“2001年全国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对全市大型企业尘毒作业单位进行监督监测,合格率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