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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

绥滨萝北2县概况

绥滨县



  【概况】 绥滨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黑龙江与松花江交汇处的三角地带。 地处北纬47°11′55"~47°45′23",东经131°8′12"~132°31′。东与同江市,南与富锦市,桦川县隔江相望,界江线长142.5公里。北与俄罗斯一水相隔,界江线长 83.6公里。西与萝北县接壤,县境东西长117.4公里,南北宽 46公里,全县总面积3335.2平方公里。境内地势低洼,多河流、泡塘。县辖3个镇6个乡,109个行政村,境内有3个国营农场。全县总人口为186182人,其中县属人口129372人,农业人口88839人,非农业人口40533人。全县共有汉、满、回、蒙、朝鲜等17个民族。
  县领导机构及领导人
                 中共绥滨县委员会
  书 记 樊金宝
  副书记 马智凯 黄福臣(4月免) 周文福(4月任) 王学科(4月任) 王鸣镝(挂职)
      李世根(4月任)
                 绥滨县人大常委会
  主 任 赵树和(10月免) 李忠国(10月任)
  副主任 姜顺孝(10月免) 张立嘉(10月任) 刁永久(10月免) 杨俊友(10月任)
      刘圣业(10月免) 李金良(10月任)
                  绥滨县人民政府
  县 长 马智凯
  副县长 李忠国(4月免) 何清斗(4月免) 周文福(4月免) 赵兴斌 谢殿才
     刘宗圣(4月任) 潘云波(4月任) 石泰安(9月任)
                 政协绥滨县委员会
  主 席 高崇武
  副主席 张兴村(10月免) 张佐栋(10月免) 崔庆滨(10月免) 栾良夫(10月免)
      何清斗(10月任) 崔国成(10月任) 张相利(10月任) 于继祥(10月任)
               中共绥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孟宪云(4月免) 李世根(4月任)
                 绥滨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李寿柏
                  绥滨县人民法院
  院 长 李哲(4月任)
  【经济概况】 2002年是绥滨县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第一年。一年来,全县上下积极应对新挑战,抢抓新机遇,社会经济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
  国民经济持续发展。2002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实现 6亿元,同比增长4.7%;地方财政在异常艰难的情况下,实现财政收入5200万元,同比增长6.6%;总财力实现11384 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16万元,在大灾之年仍然保持了较好水平。
  农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2002年全县农业生产由于受到多种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全县粮食减产1.4亿斤,减收9530万元,人均减收1120元,但在有效的结构调整下增收3670 万元,人均增收431.8 元。在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上,畜牧业发展势头强劲,全年畜禽饲养量及其产品产量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实现农民人均以畜增收103 元;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进程较快,全县绿色专用型品种种植面积比上年翻了一番,实现农民人均以绿增收60.4元。
  工业经济稳步增长。全县工业增加值实现8100万元,同比增长2.5%。其中工业企业增加值实现4760万元,利税实现123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1.2%和19.1%,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好转。
  城乡建筑业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奋斗路、向阳路改造和沿江路建设工程顺利完工,住宅开发总面积已达30多万平方米,北极商城已交付使用,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绥嘉公路立项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11500 万元,建筑业增加值实现360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2.2%和29.6%。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猛。全县个体私营业户达到4100户,从业人员9100人,同比分别增长5.3%和 12.3%。个体私营经济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税金同比分别增长为11.1%、6.1%和2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1%。
  对外开放成效显著。以对俄经贸为突破口,大力开拓俄罗斯市场,一些在俄合作开发项目运行良好。在招商引资方面,全县共有34个部门争取到位项目38项,争取资金1.4 亿元,外向求进战略取得明显成效。
  【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工作】 2002年绥滨县科技工作成绩显著。制定了《绥滨县2002年科教兴县专项推进工作方案》,相继出台了《绥滨县2002年度科教兴县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分解》和《乡镇科技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农业科技示范工程佳绩频传,以全市农业科技博览会在绥滨县召开为标志,绥滨县的农业科技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头。2002年全县种植业良种率达到了90%以上,奶牛和黄牛优质品率分别达到90%和50%,建成科技示范带5条,科技示范园区58个,总面积达到8700亩,建成黄牛拴养示范场10处,水稻钵育垄作、大豆大垄密等先进的栽培技术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畜牧业五项综合高产技术应用率达到 30%以上,良种化工程、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新技术普及推广和科技宣传、技术培训都为县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教育工作成绩突出。普教、职教高考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普教高考共录取专科以上考生403人,录取率为75%。其中重点院校42人(理科39人,文科3人),一般院校243人(理科209 人,文科34人),专科院校124人(理科105人,文科19人)。最高分数677分,考入北京大学。职教高考47名考生,最高分607分,考入本科院校1人,其余均被专科院校录取。“控辍”、扶贫助学工作效果显著。目前初中生年辍学率已控制在4.5%以下,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555 人全部进行了扶贫对接,共捐款70450元,捐物折人民币1000 余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普二”工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改造危房面积3500平方米,15.6万元助学金落实到位,补助学生1531人。此外,“三乱”现象得到了较好地控制,素质教育有了新的进展。
  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开展了“迎新春文化系列活动”、如“迎春节画展”、“秧歌汇演”、“春节文艺专场”、“元宵灯谜晚会”。举办了全县文化站长培训班,栾发德个人书画展,举办了“庆七·一‘地税晨光’广场文化周”、“迎十六大、庆国庆”中小学生文艺汇演,举办了“迎十六大‘国税之声’文化活动周”,举办了“迎十六大文艺晚会”。同时,还完成“奥里米古城遗址保护利用规划”文本并上报省文化厅。
  体育工作再创佳绩。成功举办了全县中小学风筝比赛。举办了2002年全县田径运动会、城镇中小学生速滑比赛,全县中小学生足球赛、全县中小学生乒乓球赛。举办了全县领导干部篮球赛、首届“联通新时空”杯全县男子篮球赛。竞技体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县代表队在市冰上速滑比赛中获团体第一名。在2002年5 月全省少年田径分龄赛中,代表鹤岗市参赛的绥滨县体校运动员,夺取了三枚金牌、三枚银牌、三枚铜牌、三项第四名、一项第五名、一项第六名。在全省第十届运动会比赛中,县运动员又夺得三枚金牌、五枚银牌、四枚铜牌。向省体育工作队输送四名运动员,向省体校输送一名运动员,向大连中长跑俱乐部输送一名运动员。
  【卫生、计划生育工作】 卫生工作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 为经济建设服务思想,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脚踏实地,求新务实,各项工作卓有成效,重点工作实现了突破性进展,开创了卫生工作的新局面。2002年全县急性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4.44/十万。计划免疫“五苗”调查接种率达到99.79%以上。食品卫生综合达标 98%以上,全年无食物中毒发生。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4.1%。以内,孕产妇死亡为0,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婚检率达95%以上。结核病控制项目覆盖率达100%,村卫生所规范化率达65%,医疗市场进一步规范。县级医院治愈好转率98.22%以上。卫生“下乡”五次,完成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完成中医院1700平方米的住院处和500平方米附属用房的翻建工程,两个医院基础建设投资250万元。
  计划生育突出四项重点工作。通过强化两项建设,深化一项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了各项人口指标,实现了低生育水平。截止2002年12月末,年出生人口为1358人,人口出生率为5.5‰,比市下达的目标7.6‰下降了2.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2.98‰,比市下达的目标4.8‰下降了1.82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98.08%,比市下达的目标95%提高了3.08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综合节育率92.29%,比市下达的目标90%提高了2.29个百分点。
  【两院工作】 检察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受理提请逮捕案件34件38 人,同比增长13.3%。其中批准逮捕31件35人,不捕3件3人,适时提前介入3件3人,审查提起公诉28件33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全年共受理信访案件50件,接待群众来访28人次,都予以妥善处理。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全年共受理贪贿案件18件,同比增长5.9%。立案5件,同比增长67%,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受理渎职侵权案件6 件,同比持平。在侦查监督中,纠正违法18件20人,改变罪名5件7人,减少罪名1件1人,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侦查,预审及现场勘查6件6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因达不到起诉要求而退查1件;在监所检察监督中,开展执法检查 97次,发现各类问题21件,已纠正21件;开展安全执法检查12次,对人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34人次,讲法制课6次。通过教育感化,人犯主动交待余罪4人,揭发他人犯罪2 人。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共受理案件6件,立案3件,提请抗诉3件,息诉服判3件。
  法院工作坚持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全院各项审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14件,结案805件,受、结案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1.03%和2.37%,结案率为85.7%,诉讼标的总金额达850余万元,其中受理刑事案件43件,结案40件,结案率为93.02%。受理民事案件594件,审结566件,结案率为95.2%。受理民商事案件 36件,审结35件,结案率为97.22%。受理行政案件6件,审结 6件,结案率为100%。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抗诉案件12件,审结11件,结案率为90.9%。接待当事人来访96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 9件,上诉案件29件,督促程序29件,案件移送率100%。受理执行案件123件,执结147件(含旧存案件)与上年相比结案上升了31.3%。
  【党的建设工作】 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圆满地完成乡村两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快了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总结并推广了“干群连心卡”、“三个培养”和加强对退职离岗党员教育管理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三个代表’在基层”栏目和省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分别对绥滨县“干群连心卡”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绥滨县委被评为全省“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先进县委,北岗乡党委被评为全国“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先进基层党委。
  【精神文明建设】 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为契机,开展了“喜迎十六大,业绩献给党”系列迎庆活动,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宣传十六大精神的新高潮;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主旋律,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加大了对上宣传报道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就。坚持不懈地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和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千方百计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四个确保”全面落实,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杨兴龙 党殿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