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政法工作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2002年,召开 7次常委会和常委扩大会议,对维护稳定、解决“法轮功”问题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在年初和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之前都及时主持召开维护稳定工作会议,落实针对性措施。市委、市政府的主管领导积极协调、组织各有关方面开展工作;市委、市政法委主要领导带领委机关有关科室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2002年维护全市稳定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
二是强力开展“十万富民行动”,奠定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2002年,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十万富民行动”,全市共为贫困人口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帮建社区示范点74个,帮扶单位总投资213万元,安置就业1800人,13000人开始踏上了小康之路。“十万富民行动”的开展,有效消除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三是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市委稳定办组织力量对影响全市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全市共排查出拖欠工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收缴发放、动迁回迁、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矛盾等6个方面135个具体问题。对这些问题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
四是加大了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力度。通过侦破一批“法轮功”违法犯罪案件,抓获一批“法轮功”违法犯罪分子,摧毁一批“法轮功”地下窝点和地下组织,确保了我市在重大节日、政治敏感期内实现了 “法轮功”人员零进京、零聚集、零事故的“三零”目标。1至11月份,对“法轮功”顽固分子劳动教养397人,判处有期徒刑17名。捣毁地下窝点56 个,收缴各类法轮功宣传品6万条份,宣传用具75 件。特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协同运作,成功破获了“4·20”“法轮功”分子利用有线电视网插播反动宣传案件,“3·26”小喇叭案件,“2·26” 悬挂“法轮功”条幅案件,给“法轮功”邪教组织以沉重的和毁灭性打击,标志着我们同“法轮功”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市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4·20” 案件战斗集体一等功,被省政府在全省通令嘉奖。
五是加大了信访工作和社会劳动保障工作。2002 年全市集体访、个人访分别为497批次和369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3.3%和21%。1至 11月份共收缴养老保险费3879万元,失业保险金346,为15762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7990万元,对10546户24870人实行了低保。
六是加强了隐蔽战线斗争和情报信息工作。从2002年9月6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 个月的保卫十六大安全的集中统一行动,十六大期间,本市未发生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和恐怖事件,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确保了十六大安全。全年大规模的群体上访基本杜绝,以解决企业改制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内容的群体上访明显缓解,出现了难得的群体上访下降趋势。
【“严打”整治斗争】 2002年4 月以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召开“严打”整治斗争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开展了为期15天代号为“A 剑”的集中统一行动。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深入“严”整治第一线,了解情况,掌握局势研究解决斗争中出现的重大关键问题。市委、市政府及时制定了《“严打”整治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各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各有关单位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反复宣传、发动,并形成强大声势。全市共召开公判大会14场,有12万多群众参加旁听,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对黑恶犯罪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健全了立体化“追逃”新机制,采取网上抓逃与阵地控制相结合,跟踪抓逃与协查追逃相结合的办法,抓获了一大批逃犯。对发而未破的案件,检、法提前介入;对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召开“三长”会协调,从而保证了办案节奏、打击力度和打击质量。经费保障。市政府、县区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首先安排了“严打”整治经费,全市投入“严打”整治经费达420 余万元,保障了工作的正常运行。我市相继筹措资金3000余万元,为公安机关进行高科技装备,使公安机关科技强警步伐大大加快。市委、市政府在公安机关实行火线入党、火线立功、火线提拔的政策,在斗争火线上立功180 人、提拔29人、入党19人,从而大大激励了广大民警参战的斗志和激情。“严打”以来,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624起,打掉各类犯罪集团100个,抓获各类逃犯1758 名;整治治安问题较多的行业、单位、部位和场所 686处。检察机关共批捕刑事案件667件89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47件1462人。审判机关判处有罪人犯1479名,重刑面为23.97%。本市的社会治安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刑事案件发案总量下降14.6%,抢劫、盗窃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52.6%和33.5%。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86.7%。
【积极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 全市各级政法机关2002年继续以为经济建设服务,树立行业新风“双评”和警企“双百”工程为载体,加大主动服务工作力度,广大政法干警自觉服从、服务和参与全市经济建设,并取得明显效果。政法干警为企业办实事1084件,帮助企业解决资金1080万元,解决原材料合人民币1423万元,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100万元,帮助企业清欠3401.6万元。2002年,全市政法系统共出台改进、完善服务的办法、规定等19件128 条。市委政法委制定了《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法制环境推进实施方案》。审判机关进一步完善了旨在改善法制环境的“八项交通处理措施”;通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依法清收不良贷款9327.55万元;清缴呆滞费税236.3万元;依法清欠2908.6 万元。检察机关向全社会郑重做出五项服务承诺。公安机关对治安、户政、巡警、消防、出入境、边防、派出所等部门和警种的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不符合WTO 规则的予以废止,对需要完善的进一步加以完善;认真贯彻执行了“三优先”、“三不查”、“三送”、“两免”等优惠政策,受到了普遍欢迎。司法行政机关认真治理整顿了法律服务市场。国家安全机关在保卫国家经济安全方面有效发挥了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了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9 起,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860余万元;协助税务部门查缴入库税款3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检察机关共查办涉企职务犯罪案件9件,挽回经济损失10.48万元。审判机关审结一审经济犯罪案件8件,判处有罪人犯12人。“双百”工程有了新进展。2001年建立130个警企帮扶对子,2002年增选20名优秀政法干警帮扶20户企业,使被帮扶企业达到了150 户。法院系统联系企业78户,送法上门82次,提出司法建议123 条。2002年前10个月,公安机关所帮扶的企业利税平均增长了 21.3%。“双评”工作。公安机关出台为经济建设服务,树立行业新风具体措施31条;检察机关改进服务措施23条;审判机关开展了“转变作风活动”,改进和完善38条具体服务措施;司法局实行了“干群联系卡”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002年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第一、大力推进了城市打防控和农村“154 ”两项工程建设,巩固和扩大了“两项建设”成果。各县区实施了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了以社区公安民警为主导,社区保安员为骨干,辖区群众为辅助的“三位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使我市社区保安员看护覆盖面达 75%以上,社区抢劫、盗窃案件分别下降了17.6%和23.4%。联动防控战略。对新建小区实行了封闭管理,对一些老的相对分散的楼房居民区和平房居民区实行了“五户联防五十户”或“十户联防一百户”。警示预防战略。在社区设立了警示牌,以警示犯罪、震慑犯罪,营造浓厚的“严打”整治氛围。在全市侦破的刑事案件中,有51.2%的案件是通过派出所的基础工作侦破的。
第二、进一步推进了“创安”工作。各级综治组织结合“十万富民行动”,开展了社区调查,积极向有关单位推荐、安置下岗职工3000多名。配齐配强了县区、街道(乡镇)两级综治办专职人员;加强了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调整不起作用的治保会、调委会47个。
第三、强化管理。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刑释解教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工作。
第四、加强了综治宣传工作力度。市“严打”办专门制发了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政法机关的领导先后在电台、电视台发表了讲话,宣传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别是“严打”整治的重大意义。两级政法委、综治委、新闻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了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整治斗争的先进典型,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市委政法委进一步发挥了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职能作用,共协调处理政法部门申请协调解决的疑难案件11件。开展了对人民群众来信检举工作的调查工作,根据群众来信反映和领导的要求,先后对两起涉及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问题开展了调查。市公安局进一步推行了“大法制工程”,以公开、公正执法为重点,对刑事案件实行了个案监督,落实了一案一卡责任制,对疑难案件实行公开评议制度。对治安案件做到了五公开,即公开调查结果,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处罚标准,公开裁决结果,公开处罚依据。执法质量明显提高,越级上访案件同比下降了50%,缠访复议案件同比下降了60%。市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立案72件、74人,撤案16案16人,依法追捕追诉漏罪漏犯11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38次,向审判机关提出纠正违法1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