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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监察工作

纪律监察工作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教育。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讲学习、促廉政、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学习汪洋湖事迹,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与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举办了有1500名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的知识竞赛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树行业新风演讲比赛等活动。并于8 月份举办了全市新任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培训班,共有58人参加了培训。为迎接“十六大”,深化“六个一”教育活动,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五年反腐倡廉成果展,专题录像片收集280 多幅图片,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观展。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了《鹤岗市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进行了检查,目前对共88名违纪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并于11月初对县区、市直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巡视。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有关规定。制发了 《关于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和赠送“红包”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了中纪委 《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市、县两级分别在工行和农行设立“581 ”廉政账户,并在新闻单位公布。目前共有 19558.41元人民币存入“581”廉政账户。四是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清理。从下发的 314张自查自纠调查表以及检查验收中,将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名单同70户有限公司和128 户民营企业档案一一对照,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问题。五是全面治理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制发了《鹤岗市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实施方案》,对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采取“一留、二调、三退、四规范”的办法,解决“走读”干部156名,占“走读”干部总数的89.6%。六是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重申了有关纪律规定,建立健全了拖欠工资的县区乡镇上建设项目、盖办公楼、买轿车、领导干部出国的管理审批制度,“两县一区”普遍推行了到村屯吃派饭的制度;对83户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账目进行清理检查,共出动人员126 人次,检查42次,查处私用公车20台,处罚12200 元,公车私用歪风在我市已得到有效遏制。七是对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情况进行了清理。责成审计部门牵头负责,先后对78个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进行了审计,认真清理,没有发现违规报销问题。八是加大了落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力度。年初,下发了《国有企业廉政建设以“五不准”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方案》,6月份,经对30多个企业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案件查处工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82件,初核违纪线索274件,立案238件,共处分党员干部35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30人,乡科级干部141人,为国家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查办案件工作呈现“四个上升”;全市案件总量同比上升 0.42%;大要案同比上升5.3%;处分县处级领导干部人数同比上升87.5%;市纪委自办案件同比上升70%。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一、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一是把药品市场纳入统一管理的轨道,把好管理关。按省5 部门要求,由市卫生局牵头,联合市工商局、市医药局、市物价局、市经贸委,制发了《2002年全市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都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使市场管理更加有序。二是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把好采购关。出台了《鹤岗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委托中介机构黑龙江全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从医疗机构专业人员中聘请38人作为招标采购的专家库。先后2次召开由各医疗机构药剂科长参加的专门会议,确定150多种集中招标采购品种,并于 6月和10月份进行了两次招标,使一批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三是对医药市场进行整顿,把好监督关。出动执法人员800多人(次),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28家(次),取缔非法经营药品商店27家、黑诊所黑窝点13家,规范医疗诊所经营药品36家,查处异地经营16家,没收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220余种,价值 45万元,并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公开销毁。
  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和《200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重点坚持“一项制度、八个禁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村级报刊费用限额等制度,组织专人对全市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办公,就地解决。
  三、治理中小学收费工作。采取市教委主任同各区教育局长和直属单位的校长签定责任状,加强收费管理,进一步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印制收费卡,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予以遏制。根据群众反映,市监察局抽调专人,对第19中学、新华镇小学收费问题进行了调查,清退不合理费用7万多元。
  巩固减轻企业负担和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市减负办制定下发了《2002年减轻企业负担检查督办工作方案》,先后对向企业收费问题和企业改制、破产过程中的收费及贷款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部分执罚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收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没有发现不合理收费项目。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制定下发了《鹤岗市200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通过8次明察暗访,没有发现“三乱”问题。
  继续开展以“双评”为载体的行风评议工作。制发了《关于2002年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的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双评”活动总结动员会议,在市电视台创办“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树行业新风”新闻专栏,全市46个参评部门的领导做了表态发言。组织人员对117 个服务窗口、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进行了暗访,及时纠正了发现的问题。
  【效能监察工作】 一是开展了深化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专题调查。对市区内52户企业进行了为期20多天的调查走访,对企业反映的收费罚款项目不公开、收费标准不统一、搭车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和意见。委局内19名处级干部与企业建立了联系制度,帮助解决问题30多件。
  二是开展了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会同市计划委员会等单位对我市1998年以来建成和在建的8个国债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三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题调查。根据群众举报,组织专人对群众反映的市、区卫生局收费不开票据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查清了市卫生局1998年以来擅立收费项目,收取护士费3.3万元,并以局中医科科长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达3年多;严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个体医疗诊所1998年以来管理费12.9万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费不开票据等三个方面的问题。调查结束后,我们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暂扣市卫生局违纪款3.4 万元,对有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
  【源头治腐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2年全市实行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基本得到了落实。投资100万元建成了建设用地交易大厅,目前,交易大厅共办理用地申请11 宗,全部实行了挂牌出让, 收取出让金达150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有形建筑市场。共新报建工程44项,应招标11项,其中公开招标工程4项,邀请招标7项,招标率达100%。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目前,对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的汽车、办公设备、教学设备、网络设备、供热工程、供水工程、供暖用煤等项目实施了集中采购,采购总金额3105万元,节约资金393 万元,节约率达14.6%。
  二是深化财政制度改革,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工作,在全市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部门预算。对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在去年的3 个部门预算单位增加到30个部门。进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试点。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从年初开始,市公安、法院、环保、计划生育等四个执收执罚部门的预算外收费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纳入收缴分离。8月20日至10月19日,市监察局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对全市96 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收支两条线检查,发现有违纪问题的19户。共查出违纪金额322 万元,按照《黑龙江省预算资金管理条例》,对违纪问题处以罚款7.7万元。
  三是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加强监督,健全机制”为总体方向,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市推行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并制定了《关于完善任前公示制的意见》,将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人员也纳入公示范围,2002年共公示6批129人次,取消了 2名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实施了《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办法(试行)》。市审计机关审计18人,对3 人提出了处理建议。还在县区主干线普遍推行了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去年以来票决任免干部617 名。推行县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定了对15个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13个单位,正在实施审计4个单位。审计查出各种违规金额1393 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造成的各种违规行为金额为497万元,领导干部管理经济责任造成的违规行为金额为854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违纪线索2起。
  四是进一步推行政、厂务、村务公开。下发了《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鹤政办发[2002]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8月份,由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政府系统及两县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目前,全市政府系统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率达到98%,其中达到规范化程度的为87%。全市现有21个乡镇,都实行了政务公开,达到规范化程度的为90%以上。全市已有164户企事业单位推行了厂务公开制度。达到一类的有117户,占总数的71.3%;二类的 26户,占15.9%;三类的21户,占12.8%,建立公开栏2785 个。2002年全省厂务公开理论研讨会上鹤岗进行了发言,理论文章“浅谈当前如何发挥厂务公开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获一等奖。全市209 个行政村全都实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务公开面达100%,其中有91.3%的村达到规范化的要求。
                                     (徐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