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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岗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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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低保工作】 2002年,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顺利的实现了低保扩面,低保人数由去年的8675人增加到64000人,月发保障金307万元。全年向上争取保障金3880万元,在各县、区低保匹配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确保了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了促进低保工作规范化,全市各区、街道普遍成立了低保对象审批(核)小组,建立健全了审批(核)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公开监督制度、跟踪调查制度、定期审核制度、联系走访制度等。同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政策公开、金额公开、保障对象公开的原则,对保障对象的确认和资金发放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救灾救济工作】 2002年,市农业遭到了几十年不遇的“低温冷害,大雪覆盖”的严重自然灾害,受灾面积9.6万公顷,受害人口达13.8万人,重灾人口5.6万人。为有效救助灾民,民政部门及时下拨了向上级争取的春荒和夏令救济资金。入冬以来,民政局针对部分重灾户换季、取暖等越冬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上级救灾资金没到位的情况下,又筹集资金157 万元下拨到灾区,基本保证了灾民越冬生活。在此基础上,积极与省里协调对接,国家的救灾款可在春节下拨到灾区。为了更好地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的通知》,在全市建立了经常性捐助网络,到11月份已收到各类捐赠物资2 万余件,已全部发到救济对象手中。目前在全市开展的“为灾区献爱心送温暖”的大型捐赠活动正在进行,春节前将把全部捐赠款物送到灾民手中,以保证灾民生活和灾区的稳定。
  【社区建设】 在“十万富民”行动的带动下,全市的社区建设取得了跨跃式发展。仅用3个月全市社区居委会普遍解决了办公用房并实现了 “五有”。在调查研究、认真规划论证的基础上,对现有社区进行了重组整合,将全市409个居民委员会整合为132个社区居委会,比原来减少277个,居委会干部由原来的628人,减少到396人,减少了232人。对社区居委会主任在工农区进行竞聘上岗试点的基础上,通过以点带面在全市普遍进行了竞争选举上岗,目前居委会主任的平均年龄40.2岁,比过去下降 13岁;文化程度具有高中学历的占80%,大专学历的占16%,比过去有明显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工资由原来的150元提高到 450元,较好地解决了社区居委会多年存在的规模偏小、居委会主任年龄偏大、工资偏低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了社区议事等机构,社区基层政权建设的构架和体系已经形成。社区服务和社区经济也有新发展,目前全市有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 38个,社区居委会服务站192个,社区服务网点1044个,社区志愿者队伍达到5502人,安置下岗职工2494人,较好地发挥了社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性作用。
  【村民自治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办25号文件精神,强化了民政部门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牵头作用。通过落实《黑龙江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乡镇政务公开检查验收标准》,全市21个乡镇100%的开展了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经省三部门验收,有 95%的乡镇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全市100%的村实行了村务公开,规范化程度达到85%,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村级换届选举市区已经完成,两县年末之前全部搞完。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围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进一步加大了创城宣传力度,完善了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基本解决了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军烈属的 “三难”问题。多方筹措资金200 万元兑现了拖欠三年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解决了这一影响创建双拥模范城的最关键问题。2002年7 月份,经省双拥模范城考核团验收,鹤岗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双拥模范城”光荣称号,这是本市首次获此殊荣,也是全省13个地市中最后一批步入“双拥城”的城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292 人,通过计划安置、有偿转移、自主择业等办法安置退役士兵280人,安置率达到96%。对拒不接收安置的单位按照《黑龙江省义务征集优待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共下达行政处罚通知单15份,收缴有偿转移安置费33万元,通过行政处罚,促进了安置工作的落实。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依法规范】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以省政府出台的《黑龙江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为依据,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大了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力度。依法登记发展了3个一级社团,通过年检方式,对全市114个社团进行了重新登记整顿,其中年检合格的53个,限期完成换届的13个,限期整改的33个,对不符合条件,多年不开展工作的21个社团予以注销。同时按照民政部文件精神对社团下设的13个分支机构进行了清理规范。按照科技、教育、文化、劳动、体育、卫生、民政类民办非企业不同要求,全面启动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对全市440 家民办非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制定了各种行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方案,为下一步登记规范工作奠定了基础。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 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部署,制定了全市“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方案,到目前已完成了第一批“星光计划”项目20个,向上争取并完成投资105 万元。按照省民政厅下发的《黑龙江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我市的民政福利事业单位立足自力更生,改善了收养条件,扩大了面向社会的有偿服务。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已发展到34家,实现产值2740万元,利税235 万元,预计可以分别超计划,超同期。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新婚姻法,全年登记2630对,合格率100%;殡葬改革不断深入,通过宣传教育和强制平坟,有效地遏制了土葬行为,全年火化尸体4800 具,火化率稳定在98.5%以上。为了抢占殡仪服务市场,满足不同层面丧主对殡仪服务的需求,在十里河林场辟建了一处高档次公墓,目前已完成了基础施工任务;在原五金仓库位置建一处殡仪服务中心,目前已基本实现三通一平,完成投资340万元,为明年动工兴建创造了条件,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目标。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2002,面对福利彩票发行的严峻形势,进行积极探索,研究新的发行方式,同时扩大网点,增加覆盖面。到年末,全市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达到52个,比去年增加28个,已售电脑彩票1500多万,比去年增长3 倍多。福利彩票的扩大发行,可募集到更多的福利资金,有力地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