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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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和指导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经济】 2002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工作总体思路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民族地区实际,市民委把指导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经济作为中心任务。以增加民族地区农民收入为目的,落实“兴边富民行动”计划,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科技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力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大搞招商引资,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年初,市民委深入到民族地区考察论证新项目。2002年共落实绥滨县福兴满族乡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萝北县东明朝鲜族乡绿色水稻基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和民族乡村科技培训项目等三个,共向省争取无偿资金34万元。为我市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二是深入民族地区指导和帮助民族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年初,市民委深入到民族乡村带课题进行调研,指导和帮助民族乡村调整产业结构。提出了种植业继续调整内部结构,扩大经济作物和特色作物的种植面积,发展绿色、特色农业。畜牧业上实施大户战略,大力扶持养殖专业户,扩大畜群规模。在乡村企业上树立无工不富的思想,利用当地资源、原材料的优势,积极鼓励兴办个体私营企业并与大城市龙头企业挂靠,求得共同发展,重点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加工企业,扩大乡企经济总量。多种经营上发挥民族地域优势、发展少数民族特色项目,特别鼓励和支持民族乡村农民出国劳务输出,扩大其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等产业结构的新思路。2002年,市民族地区经济、特色作物如红辣椒、洋葱、甜菜、药材等生产基地面积和示范点面积比上年增加110 公顷;畜牧养殖业快速发展,两个民族乡大牲畜已达1801头,比上年增加500头;山绵羊6902只,比上年增加2000 多只;特种养殖还增加有林蛙8万只,大雁21只,绒山羊1221只,郊区两个民族村围城服务业已达21 家。充分显现了产业调整的成效。三是举办科技培训班,提高农民的科学经农意识。2002年春市民委紧紧围绕合理优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开发特色农业打好绿色牌、扩大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和增值分额,从发展畜牧养殖业,再造支柱产业为主攻方向,投入科技培训费和协助民族乡村举办科技培训班14期,受训人员达3840人(次)。培训内容有寒地水稻“三超”栽培技术、水稻机械测深施肥技术、北方辣椒病害防治技术、水稻机械测深施肥机的使用与维修、科学饲养肉、奶牛、绵羊高产技术和肉牛拴系育肥技术等17项适用新技术。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自身素质。
【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 市民委以促进我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以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民委主任会议精神和中办发[2001]23号文件精神为首要任务,以稳定为大局,妥善调处关系到少数民族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定地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创造了各民族团结、和睦、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鹤岗市实施(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细则》规定,严把政策关,全年共审核少数民族高考生民族成份101 名,恢复和更改少数民族成份12名。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及时处理了清真屠宰户集体罢宰问题。并帮助市伊协协调相关部门,由市伊自筹资金建立了本市第一家“清真定点屠宰厂”,于12月15日挂牌营业。三是为了解决回民墓地界定问题,市民委协调各有关部门,成立了由市委统战部、民政局、蔬园乡和市伊协四方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并与蔬园乡协商划定墓地界线,待土地管理部门测量面积后,依据民族政策及国家有关规定,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呈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决定。四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多年来未能解决的清真寺沐浴用水水费问题。今年五月份,国家和省对自来水费进行了调价,我市供水部门按照省有关规定对清真寺用水由原价格2.05元/吨,上调到3.00元/吨,由于清真寺从五月至八月拒付水费3000余元,供水部门先后两次对清真寺停止供水。经市民委与市自来水公司协商,先行供水。主管市长和市委统战部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了有关部门协调会,为照顾少数民族利益,自来水公司牺牲企业利益,将水费下调到 1.20元/吨。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市民委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管理条例》规范我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严格审批发放“清真食品证”和少数民族企业认证书,逐一对全市清真食品和生产经营业户进行登记造册。在市伊协的协助下,评选任命12名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员,明确了义务和责任,协助民族工作部门宣传《条例》,经过一年来加大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力度,保证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打击了非法,保护了合法,将本市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
【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工作】 一是利用“全省首届民族知识竞赛”的有利契机,在全市两县、六区、市直机关和民族乡村的各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及民族知识,进行马列主义民族观、民族理论的宣传教育。市五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各县区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参予答题,共收到有效答卷350 份,并在其中选出三名优秀选手代表本市参加“黑龙江省首届民族知识电视大赛”,三名选手均获个人优秀奖。鹤岗代表队获得集体组织奖。二是利用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公选处级干部培训班上向全体学员讲解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及民族宗教工作形势任务。这项工作在市民委历史上还是首次。
【参加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我市由满、朝鲜、回等民族组成的代表团一行16人,代表我市三十二个民族参加这次盛会,发扬“拼搏进取,奋发向上”的体育精神,共夺得金、银、铜牌各两枚的优异成绩,在全省十三个地市中取得了金牌、奖牌总数和总成绩第四名的好成绩。我市代表团还荣获优秀组织奖,鹤岗民委被组委会授予民族体育先进单位,南仁燮同志被组委会授予全省民族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