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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工作

安监工作



  【安全监察工作】 2002年,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统筹、综合、协调、指导”和依法监督的职能,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状况的稳定好转,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安全生产形势除煤矿外基本平稳。1~11月份我市发生各类事故1011起,同比下降28.7%,死亡145人,同比下降8.8%。其中,煤矿(含国矿)死亡76人,道路交通死亡57人,火灾死亡2人,非煤矿山、建筑安装及其它死亡10人,伤536人,同比下降37.4%,经济损失433.89万元,同比下降 42.5%。除煤矿外,我市各类事故综合均有所下降,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逐步加强。安监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在煤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易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石化、电力等系统专项安全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横向监管职能得到加强。
  2002年先后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3 次,省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等专项安全生产督查组10次,均得到国家、省有关领导的好评。
  【安全工作】 (一)加强领导,发挥指导监督协调管理职能,适时安排部署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监局先后为市委、市政府筹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活动月”动员大会和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春防、冬防、森防、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整治等各类专项会议7 次。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方案、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春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非煤矿山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鹤岗市2002年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等安全大检查方案,地方煤矿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鹤岗市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一系列文件10多份,及时指导全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加防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确定了43个安全目标考核单位,并签状。为了保证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安全办重新修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考核办法,以鹤政办发[2002]31号文件下发全市。年初,安全监管局对全市的各类性质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按实际状况拉名单列隐患,把其中包括国有、股份制、私营性质的271 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分别列为省级、市级重点安全监管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定了《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关于落实全市安全重点单位安全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发[2002]7号)。
  (三)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煤矿发生了“7·8”特大事故和“10·19”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给我市以至全省带来不良影响,全市所有小煤矿被迫停产整顿。
  1、理顺体制、健全机构。 市委、市政府决定各区政府分别增设一名专职煤矿安全副区长。各区设立煤炭工业局,各区选派安全稽查特派员任安全副矿长;组建地方煤矿治安大队,重点狠抓煤矿的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2 、抓住重点、强化管理。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对煤矿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关键环节采取严管严罚措施。一是做到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二是坚持实行正规长壁式采煤,严禁以掘代采、局扇采煤;三是市政府出台了《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鹤政发[2002]14号)。
  3、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一是继续坚持实行市级行业部门监管、办矿主管部门日常管理、煤矿自身管理的三级管理责任制;二是推行风险抵押制度;三是实行区级办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包干制度;四是坚持安全检查制度。五是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市政府设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基金。截止9月,本市地方煤矿共投入整改资金1100 多万元,77个煤矿已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市公安交巡警支队加大整治力度。一是全面排查两年来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建立定期研究分析交通事故制度。二是加强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今年以来,加强了对营运车、长途大客、卧铺大客和长途货运汽车的临检工作,对私自改装、改型、加座、加铺的车辆,坚决取缔,恢复原状,从源头上加强了超员超载等严重违章的管理。三是开展“抓防范,压事故,保畅通”百日安全会战。对辖区“的点”、“老爷车”进行多次集中清理,百日会战期间,共拘留149人,吊扣驾驶证857本,纠违103284人次。同时,增加交通管理设施,排除事故隐患。在鹤佳零公里到南风井收费站,沿道增设了路灯,彻底改变夜问无照明装置,因视线不好引发交通事故的状况,并在此路段及市区沿街中小学门前,增设了12处强制减速带,降低事故率。四是专项整治长途“卧铺”客车超员行动,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整治期间,拘留严重超员大客车驾驶员7人,吊扣驾照21本,劝返客车5台,卸客148人。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面。我市将666 个公众聚集场所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加大常规检查、抽查、夜查力度。同时,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战线副市长与县区各战线主要领导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108 份,并先后逐级签订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和市统计工作责任状》、《国庆节和十六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等,确保了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截止目前,我市633个场所已整改合格,合格率95%,市政府备案的14家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单位,共投入整改资金1650万元,目前已有8家整改完毕,其余6家正在积极整改。今年以来,共对21个单位、79人罚款13万元,警告4人次,停产停业75家,责令停止使用3项,责令停止施工3项,全市火灾起数同比下降25.7%,截止目前,我市公众聚集场所未发生火灾;连续5 年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摸清底数,集中整治。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张显友为组长的鹤岗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针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薄弱环节进行三次专项安全大检查,查出重大危险源4处,隐患180项,其中重大隐患3项,一般隐患得到了治理和整改,重大隐患正在整改之中。从业单位普遍进行了安全白查自纠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共查出隐患600余项,其中95%以上的隐患得到了彻底整改。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取缔了4 家危险化学品黑经销点。对禾友农药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按安全法规提出了处理意见。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进一步加强“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消防支队、卫生防疫站等安全卫生执法部门,组织安全专业人员对鹤岗市十里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玉米食用酒精等项目进行了论证。使各建设项目正在按要求规范运作。
  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为切实抓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先后对危险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市公安部门在检查中共发现隐患77处,发出整改通知186份,查封非法使用爆炸物品2家,收缴雷管4174枚,炸药6421公斤,有力保证了社会安定和安全生产。
  (四)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消除整改事故隐患。全年多次开展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先后进行春季、冬季安全大检查,建筑业安全专项检查等,在“4·15”和“5·7 ”两次空难事故后,在五项专项整治基础上,把非煤矿山、建筑、石油石化、电力、水上交通、学校等行业和单位作为检查重点,按照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安监局会同建设局、技术监督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防雷办组成检查组,对我市44家建筑房屋总包企业、15家专业承包企业进行检查,共查出特别重大隐患39处,重大隐患212 处,一般安全隐患1326处,都立即或限期整改。
  (五)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效果显著。“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全国第一次周改月活动,市安监局牵头与市委宣传部、总工会、团市委四部门于5 月13日共同制定印发了《鹤岗市2002年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监管局于5 月31日召开了鹤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会上,传达了国家和省活动方案,市长付会廷作了动员讲话,当天晚上,主管副市长张显友发表了电视讲话,绥、萝两县的县长、主管县长也发表了电视讲话。6月4日,市长付会廷在《鹤岗日报》上发表了署名文章。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相应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日程安排》。6 月份,我市6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及270余户企业直接参与到这次活动中来,全市共安插各类宣传彩旗2100 余面,悬挂张贴各类宣传挂图1300余套,发放各类安全图书1460余册,出动宣传车辆100余车次。特别是6月9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主题咨询日当天,出动宣传彩车 38辆,组成车队沿街宣传,设置大型活动场所12个,发放宣传单22万张。“安全生产月”活动累计投入资金近百万元。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全市各单位踊跃征订安全生产法单行本1500册,读本700册,挂图600余张,11月 1日《安全生产法》实施日,我市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张显友副市长发表了题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电视讲话。2002年对电工、电焊工培训370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300余人,复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