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侨务
外事侨务
【外事工作】 (一)认真做好外宾接待工作。在外事接待工作上,始终坚持“热情友好、不卑不亢、服务至上”的原则,认真做好外宾接待计划的审核工作。今年,全市共接待来自俄罗斯、德国、日本、法国、新加坡、加拿大、朝鲜、韩国、瑞士、芬兰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宾26批204人次,其中,俄罗斯政府代表团来我市访问的15批105人次,技术交流的 4批11人次,文教卫生的7批88人次。
(二)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审核因公出国团组工作上,遵照上级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的指示精神,认真把好审核关。今年,共审核全市因公出访俄罗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美国、澳大利亚、朝鲜、韩国、德国、香港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团组(含绥萝两县)27批107人次,其中,市区22批84人次,绥滨3批15人次,萝北2批8人次。在出国团组中,进行友好访问的1批21人次,经贸洽谈的22批80人次,体育、文化、卫生的4批6人次。
(三)加强了双边友好关系。鹤岗市于1999年以来相继与俄罗斯犹太自治州、比罗比詹市、哈巴罗夫斯克、莫斯科南东区等建立了友好州市、友好城市和友好市区关系。为加强双边友好州市关系的交往与合作,每逢佳节和我市举行重要活动时,都热情地邀请他们来本市参观、访问、做客,以加深友谊、增进感情。仅今年共向俄罗斯发出邀请信函39批次,俄方客人来本市达15批105人次。这是本市与俄政府官方代表团交往次数最多的一年。
(四)加强了对因公出国人员的再教育。按照省外办《关于开展外事礼仪礼节教育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本市因公出国人员在国外树立良好的中国人的形象,在护照发放前集中对他们进行出国安全保密和外事纪律教育,聘请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授课。并发给出国培训证、领取出国护照。
【边境管理工作】 (一)开展了《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一是制定了《条例》宣传方案,下发到两县边防委,采取发传单、印发小册子、贴标语、宣传板报和广播等形式,加大了向渔民宣传《条例》的力度;二是召开了边管干部会议,组织他们学习《条例》,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三是组织了边防委及有关单位的领导对贯彻《条例》进行了联合检查,使《条例》的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开展了春季行动战役。年初,外侨办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流冰期边境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明水期、捕蛙期边境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明水期行动的通知》等,于今年3月1日至5月20日开展了春季行动战役,对235公里边境线的主界线、界江沿岸保护以及四乡一镇、48个村屯、9个区域单位的人员情况,14 个国界碑前的通视道、界江85组岛屿及联保措施等进行了清查。经过军、警、民历时2个月的春季行动战役,8次边境巡察,出动人力129人次,车辆25台次,部队巡逻艇16艘次,水上行程580公里,收到了很好效果。收缴“三无”船只21只,取消5人生产作业资格,没收6片趟网、挂网40多片,取缔迷魂阵3处,没收鲟鳇鱼钩6000多把,没收走私柴油1700多公斤。
(三)开展了季度专项战役。为维护和保持良好的边境生产秩序,确保我边境地区生产形势稳定,向党的十六大献厚礼,市边防委每个季度对本市235 公里的边境线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在检查中,针对萝北县在开江期易发生群众集体越界捕蛙的特点,组织5个30多人参加的禁捕小组,进行驻点执勤,重点地段设观察哨、成功地堵截企图越界人员40多人。针对绥滨走私换物、贩毒、偷渡、越界生产等非法活动,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严打整治,严厉打击了非法活动,有效地控制了涉外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办班培训等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边民、渔民教育工作上,举办各种类型学习班、培训班,讲解《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和党、国家对边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印发宣教材料,让渔民、边民现身说法,用正反两方面案例进行教育。到每一个边民、渔民家中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150 台次,在电视新闻节目中插播《条例》宣传50多次,散发宣传单6000余份,张贴标语800 余份,使渔民受教育面达到100%,边民受教育面达到95%以上。
(五)严格审查下江作业人员和船只。为保证界江生产队伍的纯洁性,防止外来流动人员,在开江前对744名下江作业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证件、船只复查,经查有736名符合下江作业资格,其中有8人被取缔,船只496条全部复查合格。
(六)努力改善边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经国家边防委、沈阳军区、省边防委、省外侨办审查评定,决定将全省警示牌200 块的制作任务交给外侨办。按照省外侨办边境处要求,及时进行了制作。 目前,已把警示牌运往驻地;二是完成了修建边防巡逻路任务 19公里,无偿引资218.8万元;三是树警示标志牌20块,架设口岸铁栅栏500米,引资26.3万元。
【人大代表执法检查】 主动接受市人大领导对边管工作的检查。 8月初,市人大代表20余人对本市 235公里边境线、45个界江生产岛屿和贯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察。市边防委办公室主任郭长青同志作了汇报,市人大副主任姚凤鸣及全体代表对本市的边境管理及《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清理检查了28个滩点,44条船只,31副网具,巡视了4个国界碑,走访村民45人次,教育现场会1次,检查担保签状11个,21个沿江村,使边民、渔民受到了震动。通过检查,全体委员、人大代表对我市边管和贯彻《条例》等四个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如何继续贯彻好《条例》提出了六点要求。一年来,市边防委组织联合检查6次,成员单位分别检查共18次,召开联席会议6次,扩大会议6次。
【侨务管理工作】 (一)开展了新侨法宣传活动。为贯彻好新的保护法,切实维护好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一是走下去,就是深入到两县、六区侨务部门,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宣传方案,以阵地设咨询站、服务台、接待室、出板报、发传单、贴标语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贯彻新侨法,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请进来,召开全市侨务工作会议,组织侨界代表和涉侨单位负责人,以会代训形式认真学习新侨法,广泛征求修改《实施办法》意见;三是主动接受市人大执行检查团到侨企现场考察,并与基层侨务干部一起畅谈新侨法颁布的重大意义,使归侨侨眷加深了对新侨法的认识与理解,从而提高了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服好务。一是按照侨务政策,为63名应届高考学生和12名中考学生办理了升大学和重点中学、中专照顾证明。二是定期走访归侨侨眷。2002年春节前,重点走访了47户特困归侨侨眷,为他们发放了10500 元救济金。三是解决实际困难。在全市开展的社会最低保障调查中,先后为14名贫侨优先纳入低保救济,使他们拥有一个稳定的生活来源;四是帮助归侨办实事、办好事。归侨尹传凤住房拆迁得到了优惠照顾,并帮助其购买了新的住房,解决了其家庭多年无住房的大难题;五是帮助侨眷杜小琴在其家中开办按摩社区服务站,为其女儿上师专减缓部分学杂费用问题,使她圆了大学梦。
(三)做好“个十百”扶侨解困工程。一是为 12户重点帮扶对象发放无息借款29500元,鼓励他们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家庭种养殖业和兴办中小型企业等。二是协调沟通,帮助联系安置10名下岗归侨侨眷及子女再就业。
(四)妥善处理了归侨侨眷来信来访案件。2002年,为贫困侨眷孙延德住房拆迁问题,索回追加补偿款2000元;帮助归侨张国芳与力源公司协调妥善解决了单位托延其退休时间问题,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归侨宋晓杰家属在7·8事故中死亡的善后处理工作圆满地完成。全年外侨办侨务信访结案率达到100%。目前,共妥善处理了9 件来信来访,再无一归侨侨眷越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