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审判

法制

审判

审判



                   法  制
                                 责任编审 田 亮
                    
  【审判工作概况】 2002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8538件,审结7646件。一是受理刑事案件752件,审结728件,结案率为96.81%,判处有罪人犯 72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06人,重刑面24.22%;审结“法轮功”案件 11件,判处有罪人犯26人,判处最高刑的19年。
  二是受理民事案件4728件,审结4674件,审结率为98.86%。
  三是受理经济纠纷案件442件,审结413件,审结率为93.44%,诉讼标的总金额 4503.21万元。
  四是受理行政案件155件,审结153件,审结率为98.71%。
  【为经济建设服务】 2002年,全市法院继续结合“双评”活动的开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加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收到较好的效果。一是利用非诉讼手段清欠,促进企业发展。清欠的重点放在地方骨干企业和矿务局上。在执法环境十分复杂、困难的情况下,全年共清回欠款2908.6万元。
  二是依法清收不良贷款,帮助化解金融风险。全年共清回贷款9327.55万元。
  三是依法清缴吊滞费税,为地方财政解困。全市法院共为土地、卫生、税务等行政机关清缴各种费税236.3万元。
  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为地方经济活血化淤。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种案件1674件,执结标的6430.74元。
  五是帮助政府依法动迁,保证我市城市建设的顺利开展。全市法院在市政府动迁办提出强制拆迁房屋的申请后。抽调大量警务人员,克服各种困难,承担各方面压力,对拒不动迁的“钉子户”进行了强制性拆迁。
  六是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提高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全市法院共联系企业183 户,现场办公71人(次),帮助审查经济合同96份,提出司法建议123条,整章建制29 项,召开为经济建设服务恳谈会9次,征求意见和建议80余条。
  【法院改革】 以“大立案”改革为重点的审判流程管理改革逐步深入。如工农、兴安、南山区法院实行“立案窗口一条龙”服务效果明显。目前全市法院正在逐步推行由立案庭排完开庭时间,跟踪监督审理期限,对案件从立案到执行进行全程监控的管理模式。
  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循序渐进。2002年初,以中院执行局为龙头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开始试行,将执行权分离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避免执行权滥用;实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以及债转股、债权人凭证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使“执行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002年1~4月份,全市法院已经完成了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交流工作。从5 月份开始,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全面竞争上岗工作。这次竞争上岗充分体现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使一部分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优化了人员配置。
  【刑事犯罪案例】 (鹤岗市首起持枪抢劫运钞车案)
  被告人马中鹤抢劫、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
  被告人马中鹤,男,1970年2 月16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鹤岗市,汉族,系鹤岗市建设银行东山路储蓄所职员,住鹤岗市向阳区8委1组。2002年9月30日被逮。
  被告人马中鹤因做生意赔钱,又因经常发货得知鹤岗市交通管理处货运中心每天往银行存钱,便产生抢劫银行运钞车之念,便于2002年6 月中旬到青海省西宇市华隆县以非法渠道购买仿“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5发。又于2002年9月22日在鹤岗市工农区摩托车交易市场购买一台黑H—12351金城铃木摩托车,并定做购买了环卫工人穿的黄色马夹、帽子、套袖、口罩等物品,以便伪装成环卫工人实施抢劫。2002年9 月28日16时许,被告人马中鹤携带“五四”式手枪骑摩托车来到市货运中心,先将其摩托车牌号摘下,放到摩托车后备箱内,又将事先准备好的马夹、帽子、口罩、套袖等穿戴上,伪装成环卫工人,手持自做的垃圾袋打扫卫生,等候取款车。当其看到中国银行鹤岗分行站前支行三菱吉普取款车拉着取货员、押运员到货运中心取完款准备上车时,被告人马中鹤掏出“五四”式手枪向取款员王宇背部开了一枪,将其打倒,随后又向押运员刘鹏辉开了三枪,一枪打中刘的右臂,刘右手拿的“五四”手枪被打掉在地,被告人马中鹤过去捡起刘掉在地上的手枪,把自己带的手枪扔掉,继续追打押运员刘鹏辉,运钞车驾驶员王金福听到枪响见状后,开车向被告人马中鹤撞去,马向车开了一枪,随后跑到自己摩托车前准备驾车逃跑,被王金福用车将其与摩托车一同撞倒,马拿的手枪也撞掉在地上,马爬起来逃离了现场,逃跑中将穿的马甲、戴的帽子、套袖、口罩等仍掉,取款员在货运中心取的现金30980000元未被抢走。经法医对王宇、刘鹏辉活体检验鉴定:王宇系轻微伤,刘鹏辉系重伤。
  上述犯罪事实有现场被害人王宇、刘鹏辉证实;有被告人马中鹤的供述和作案后在现场遗留的枪支、摩托车及作案时所穿的环卫工人服等物证实;有证人侯桂兰证实一男人来定做环卫工人穿的马甲,并对照片辨认是马中鹤,被告人马中鹤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2002年11月6 日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马中鹤犯有抢劫、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向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2年12月3 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本院认为被告人马中鹤无视国法,持枪抢劫致轻伤一人,重伤一人,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检查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抢劫、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罪名成立。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三)、(五)、(七)项,第一百二十八条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七条一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马中鹤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
  宣判后,被告人马中鹤不服,以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应对其从轻处罚为理由,提出上诉。辩护人也以同样理由提出辩护意见。
  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上诉人马中鹤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至一人轻伤,一人重伤,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其所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原审判决定罪处刑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争上岗机制】 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全面深化法院改革,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举措。本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中院借机构改革之机全面推行竞争上岗机制,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力争把素质好的选上来,把素质差的淘汰下去。
  中院政治处根据省法院的有关精神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制定了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院党组还专门立会,对该项工作进行反复推敲和研究,成立了专门机构,决定以中院为龙头,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2002年5 月20日,市中院召开了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公布了竞争岗位,竞争条件和竞争方案。院长姚绵峰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这次推行竞争上岗机制就是要打破以往论资排辈,考虑照顾的传统做法,树立任人唯贤的思想,让那些政治强、业务精,品行好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并要求全体干警要切实地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把这次参与竞争上岗当作对自己的一次锻炼。
  具体实施办法是:参与竞争上岗的干警提出书面申请,选择竞争岗位,经审核同意后参加民主评议,满意率达 60%以上的取得任职资格,最后由中院党组考核后予以确定,参加竞争上岗。中院共有19名干警参加这次竞争上岗。其中 13名干警就原岗位进行竞争,6名干警就新设定的职务岗位进行竞争。竞争上岗后,经过履行各种法律程序后,进入了工作角色,这一举措在全市法院引起了强烈反响,调动了全体干警的积极性,为法院各项工作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