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
土地管理
【地政工作】 一、突出整改,从根本上实现了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2002年省国土资源厅工作组到鹤岗进行检查,提出鹤岗自1997年以来城市“安居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土地出让金“零基”管理、用地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市委市政府采取果断措施,迅速纠正和出台相关用地政策。(一)新机制的前期阻碍已经根除。通过 1个月外业调查,清理未批先建的违法案件52宗,涉案面积10.3万平方米;未经批准改变用途案件16宗,涉案面积4.06万平方米,擅自交易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 9宗,涉案土地面积1.59万平方米,对清除出的实际问题,提出了明确严格的整改措施。市政府还就1997年以来在城市“安居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用地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废止和修订,为新政策的出台扫清障碍。(二)制定新机制的政策标准。6月 30日,鹤政发[2002]16号文件《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意见》正式出台。9 月12日,政府市长4 号令《鹤岗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办法》,又对经营性用地供地方式的具体操作办法及相关程序进行了界定。(三)新机制的制度保障建立。为了保证市场的规范运作,又相应地建立了以建设供地总量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统一供应、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基准地价更新公布、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土地审批集体决策为内容的六项制度。(四)土地挂牌招标出让的各项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土地储备。申请政府出台《鹤岗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并进行调查,在总调查数的471宗地中,选出128宗地,总面积109.5 万平方米具备规划储备条件的地块,输入数据库,对开发单位和个人实行免费查询;二是启动土地有形市场。筹建了“用地交易大厅”,大厅主要办理土地招标挂牌拍卖、土地储备、土地公开交易、土地登记等相关业务。交易大厅公开挂牌出让13宗地,成交9宗地,总面积10885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217.83万元。
二、耕保工作走向多元化多渠道的发展轨道。(一)加强领导,明确耕地保护责任。2002年上半年分别召开了县区乡耕地保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省耕保会议精神,详细部署了2002年的耕保工作,省厅耕地保有量较去年增加 959公顷,在困难情况下实现了省对市、市对县区、县区对乡镇的三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签状,耕地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二)开展清查,打击滥用乱占行为。2002年1O月市局耕保科、规划科、监察大队对三乡一镇的耕地占用耕地进行集中清查,查处圣源牧业公司等耕地违法案件8起,总面积36.5 公顷,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村屯无序外延、以看护房名义建宅基地、温室大棚看护房面积过大等诸多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三)开展土地复垦整理。以工矿废弃地复垦、现有耕地整理为主积极立项。2002年,新华砖厂35公顷土地复垦项目已经基本完成;将军石山庄 294公顷土地整理项目进展顺利;兴山区林业处 500公顷土地复垦项目,得到国家国土资源部的正式批复,年内投资100万元。2002年开展了耕地储备库的建库验收工作。绥萝两县5个地块24公顷的耕地储备已经通过市局验收,市级600 公顷的耕地储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只待省厅进行验收。(四)耕地占用审批关。一是加强三项用地管理。土地资源局在全省第一家编制了《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三项用地总体规划》,划定三项用地区域,防止耕地大面积的无序占用,依据规划全年办理“三项用地”审批10宗地,总面积8 公顷。二是加强耕地占用预审。2002年,上报3个批次,占地面积3.12 万平方米,两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2059平方米,共审批三宝药业等3宗大型建设用地,占地面积15.6 公顷,均符合省厅报件要求,控制在耕地占用保有量以内,实现了耕地占补超平衡。
三、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充分利用3.19《矿法》宣传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开展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市情宣传。在4.22地球日宣传中,发表了主管市长的署名文章,印发宣传单、宣传画4000多份,并当街设立了宣传站。在6.25土地日宣传中,机关全体与六个分局全体人员,在新世纪广场举行了大规模的专题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站、宣传板、条幅、传单、文体表演等20多种形式,宣传用地政策法规。还在鹤岗13报开设了宣传专版,与教委联合开展了全市中学生“国土杯”有奖征文活动,收到各类参赛稿件2000余篇。报道国土资源工作成就。2002年,国土资源局各单位在市级新闻媒体累计发表宣传稿件80多篇,其中“鹤岗市国土资源局努力营造学习型机关”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上予以刊载。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全年共查处鹤岗市殡葬管理所、兴安区酿造有限公司、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妇婴医院等重大土地违法案件9起,总涉案面积5万平方米,罚没金额14万元。4—5月份,市局监察大队还配合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对兴泽集团、城开公司、九洲大酒店、房产局等6.6 万平方米的非法占地等进行了查处,追缴土地收益55万元。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全年接待来信来访15起,基本上做到了妥善处理,信访群众满意。(一)地籍管理工作。一是 1:1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库和私产宗地档案微机录入已全部完成。微机录用55173 宗地,录入率达到100%;二是楼房私产土地调查发证工作。楼房发证调查率达到82.5%,发证14999 宗地,发证率达到40%。三是公产发证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发证。全年公产发证121 宗地,矿务局八大煤矿、公司企业发证基本完成。集体土地的有效调查率达到100%,发证率达到60%。全市8个农副场点的地籍档案发证率也超过了43%。(二)土地估价工作。城区基准地价修订工作完成,由省级92 位专家验收。认为鹤岗的基准地价修订测算科学,等级准确,科学实用。农用地分等定级取得阶段性成果。单元划分1100个。土地评估。全年评估宗地87宗,土地总面积78.5万平方米,地价总额4308.6万元,其中抵押15户,地价总额1747.5万元,最高限额956.26万元。(三)土地市场基础工作。城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全年共授理建设用地78宗,面积539781.5平方米,已办理划拨用地13宗,面积76937.5平方米,有偿供地16宗,面积126228.5平方米,租赁方式供地 4宗,面积31553.7平方米,办理转让33宗地,面积11万平方米。规范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行为。全年受理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4宗地,面积7609.1平方米,其中:审批2宗地,面积3552.1平方米,土地出让金用于安置企业退休职工207人,遗属17人。
【矿政工作】 一、矿产资源管理。(一)全面完成矿山年检和“三率”指标考核初审工作。2002年,完成178户矿山企业年检的初检工作。其中煤矿113户,非金属矿山69户,金矿 2户,在113户煤矿中矿务局八大统配煤矿的“三率”考核、“三下”采出量审批也同时完成。在105户小煤矿中,通过省整顿验收的矿山为75户,通过省级终检的12户,其余的终检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二)集中开展矿山秩序清理整顿。制定了《鹤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开采砂、石、土资源矿山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发至两县,在矿、石、土矿清理过程中,共查处无证采矿 5起,对其中的两户矿山现场封停了设备和场房,公开曝光。 2002年,协调国家级监督员对本市8户大中型煤矿进行了矿山资源利用情况的监督工作,参与了省煤矿整顿验收组对鹤岗34户煤矿的验收工作,对没有接受验收,要求关停的78户矿井,已上报省厅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对于整改后的 24户矿山企业进行了抽查。 对振兴煤矿无证开采大五槽资源的问题,对其进行了封停。(三)矿产开发基础工作。一是全年完成弘源等8户小煤矿变更登记,1 户煤矿采矿权转让,2户非金属矿山新办证和1户页岩矿的延续换证工作。二是完成2001年度矿山统计年报工作,对317户矿山企业(其中:煤矿141户、非金属84户、绥滨14户、萝北78户)基本情况分别输入微机。
二、矿业权市场建设 (一)不断扩大采矿权出让范围。2002年,对全市28处拟出让矿体进行了全方位的实地考察,结合申报,为19处矿体进行了简评。破产后新组建的益新公司,已经将其划出了19—20剖物线资源公开出让,振兴煤矿已经正式申请该区域的采矿权。(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缴。2002年,全年累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13.1万元。收取采矿权使用费2万元,采矿权价款16.6万元。
三、矿产储量管理和地质勘查工作。(一)认真开展矿山储量登记。全年完成矿山储量统计19户,完成矿山储量年检、储量整改、矿山储量统计173 户,完成率为121.8%。(二)全面开展资源储量清理核实。编写《鹤岗市煤炭资源储量情况核实设计报告》,上报省厅。省厅将国土资源局列为煤炭清理核实试点单位,并批准核实项目拨款53万元,由局地质队承担项目核实工作。富力、南山、大陆三个矿区的储量核实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小矿山的储量核实工作全年已经完成了 46户的核实工作。 (三)积极组织地质勘查。一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全年计划进尺1200米,截止11月下旬完成800米。完成产值8万元,提交工程地质报告13份。工程勘察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工程勘察报告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编写,在全省工程勘察专项治理整顿检查中,受到了省互检单位的好评。二是峻德北部陶粒页岩工作。峻德北部陶粒页岩矿报告评审已通过,确定储量级别为333资源量462万吨。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开发规划,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地质构造、资源量、开采条件、开发利用合理性和经济性,初步确定可建陶粒页岩矿4 户。三是地质勘查工作。两次对萝北渔米河林场、云山、环山一带石英岩进行了初步踏勘。5 月初对市内白垩系下统猴石沟组地层进行了野外地质调查,发现有勘查价值的陶粒页岩矿点3处。
四、矿山环境治理和地质环境保护 (一)实行地质环境治理源头控制。2002年5 月18日的政府四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鹤岗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及时在培训中心举行了“全市工矿企业负责人地质环境保护办法”培训班。(二)实行地质环境治理过程监督。一是集中对八大矿进行了地质环境检查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调查以地面塌陷、地裂、采矿固体废物排放为主要内容。八大矿均完成了本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二是重点选择有代表性矿山进行基本情况调查。有38户小型矿山填报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报告表》。三是利用市场机制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试点。选择新一煤矿中部地质环境治理市场化运作试点立项工作,编制了《引入市场机制开展新一中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建议书》。(三)实行地质环境治理闭坑审验。目前已经完成了矿山闭坑抵押金清理归档和28万元抵押金缴存工作。
(本栏责任编辑:杨 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