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建设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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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环保
责任编审 杨 光
【规划设计工作】 1、编制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 本市第三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在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关怀下,抢前抓早,进展顺利。编制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是关系到全市今后20年指导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大事,遵循市政府领导指示,规划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努力与规划院搞好协调和配合。2002年4 月,省规划技术鉴定专家组来本市组织《纲要》论证。市规划局按省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用地规划,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城市给、排水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等30余项规划成果。上述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按法定程序规划成果仍需请省技术鉴定委员会审查,形成《纪要》,再以市政府的名义报省政府批准。 2、路桥规划。城市路桥建设中的团结、胜利桥拓宽改造规划及天祥路、煤城路、文化路、东山路、湖滨路等七条城市主、次干道的新建、改建规划设计,由规划院牵头,积极与市政建设单位配合,规划一、二室集中力量,3 月中旬已全部完成规划任务,保证了施工需要。同时安排规划局市政设施科和总工办随时负责现场配合,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3 、住宅小区规划。为加快本市中心区的住宅建设步伐,超前动作,修编完成胜利小区、铁西小区、春晖小区、成龙小区、光明小区、曙光小区等15个住宅小区的详细规划设计,规划占地总面积325.5 公顷,为今后实施开发建设提供服务,全部规划已于11月份结束。对兴安、兴山、东山、南山四个中心区的详细规划修编已同区政府多次沟通,达成规划建设共识。以上四项设计均按规划设计要求内容组织修编,达到送审报批标准。同时重点编制了向阳振兴花园小区详细规划设计。完成振兴广场(2.5 万平方米)、中俄友谊广场专项详细规划设计;完成啤酒厂厂区的规划设计。此外还完成了朝阳小学、兴安区政府综合楼、兴安商贸城等62项建设工程规划。测量队保证了各建设单位施工用图需要。主要完成了城区268平方公里1:10000 地形图的像控任务;完成萝北县城区10平方公里1:1000地形图的像控和调绘任务;完成1:500地形图124幅;完成城市路桥规划的测量任务。 4、“环保”三厂规划。对环保三厂的规划选址,一是污水处理厂,初定在小鹤立河下游和小石头河下游,选定各约规划占地面积10公顷。二是垃圾和粪便处理厂的规划选址初定是利用振兴矿废弃地,约规划占地面积 10公顷,已组织力量完成地形图补测。5、塌陷区搬迁安置规划。采煤塌陷区的规划搬迁建设地点定为:(1)向阳区南翼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可建设7.2万平方米(2)南山区铁西路北侧建设20 万平方米(3)兴安区峻德、富力规划建设10万平方米,同时确定在南翼路原新曙光小学改建一处教学楼40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兴安组团、麓林山组团、大陆组团、铁西路组团搬迁安置居住小区的规划设计。
【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 在抓好日常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批后管理的同时,重新清理整改原有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贯彻依法治城、严格执法、管理到位、处罚严明的原则。按政府年初要求,2002年5月 1日至8月10日进行了一次规划管理“百日”大检查,由规划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市土地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严格规划审批管理,纠正违章建筑,规范规划管理秩序。规划局制定方案,抽调各部门 6名专职人员开展工作。活动中共检查建设工程112 项。查出的主要问题是:手续不健全,动迁不到位,不按规划设计施工。己下发批后管理督办单39份,大部分违规建筑已得到整改。同时,规划局采取建设工程放线监察(63项),验线监察(86项),立面装修监察(56项),验收监察(18项)等措施,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章建设29项,保证了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在制定规划管理地方性规范文件上,重点制定《鹤岗市城市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同时开展了市政设施普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共收集资料50余份,普查地下光缆、电缆、供水管线177公里。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省政府管理《办法》以及市长 5号令。结合本市开展的城市管理年活动,规范整顿了部分已批建设项目,对过去审批过但已超过时限的建设项目逐个清理。对部分工程限期开工,否则原批件作废。已有36项工程项目在《鹤岗日报》刊登公告,依法作废。
继续坚持市、局两级城市规划例会审批制度,联合审批一厅式办事程序。规划审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快捷,将政策、标准、办事程序和收费结果等向社会公示,置于群众和社会监督之下,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坚持每周五为局内初审例会,凡属需上报市规划例会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提前审查,做到严细周密,科学合理。针对本市实际,结合外地市规划审批管理经验,规划局修改完善了市规划例会审批表,理顺了规划设计、审批、监察的关系,建立起内部制约机制,走上了科学管理轨道。全年共组织召开市规划例会4次,研究审定建设项目96项(其中包括6项路桥规划),共138 栋楼房,规划总建筑面积110.28 万平方米。召开市规划局、行政执法局、房产局三家联合例会3次,研究审批私产建设项目71个,共90户,总面积5278.34平方米。
发挥城市规划调控作用,提高单体工程的规划设计水平,突出建筑精品,提高城市品味和档次。规划局已初步建立起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图文库,确定专人收集国内外建筑精品,按其风格类别归纳整理。目前已收集整理各类风格建筑1450余例,为规划审批和建设提供资料,逐渐充实配套和完善。
【城市测绘与城建档案的行业管理】 2002年, 市规划局共收集整理鹤岗市区航测图450幅(1:1000)110平方公里,160幅(1:500)10 平方公里。召开2002年鹤岗市测绘单位资质及测绘仪器年检工作会议,给八家单位进行年检,注销测绘资质单位一家。新增绥滨县规划处测量队、房产局测量队两家测量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会同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联合检查地图市场一次(书店15 家、商场2家),复查地图市场一次,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省测绘局。自筹资金开展本市航测工作,完成市区航测面积268平方公里(1:10000)、萝北县城10平方公里(1:1000)、新华镇12平方公里(1:1000),完成市区地形图航空摄影 140平方公里(1:1000),目前,正在开展像控和调绘工作。
为加强城建档案收集力度,规划局建立健全了城建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的技术培训,在档案收集工作中实行“一书一证”制度,确保档案及时完整地收集。全年共接收档案43项,装订竣工档案69项,共837 卷,参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26项,为建设单位提供档案服务 39人次。在加强行业管理方面,3月份,档案部门深入绥萝两县对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了两县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同时,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 编发了 《城建档案馆简明指南》、《城建档案馆大事记》、《城建档案简讯》(4期)。做好省级城建档案馆复检工作, 协作区初检工作已完,对本市城建档案工作给予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