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
税务
国税
【概况】 鹤岗市国家税务局1994年9月组建。下辖萝北、绥滨两县局,市区8个直属分局,1个直属稽查局。现有人员372人,党员171 人。党的积极分子55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295 人,大专以下学历77人。2002年,全市国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遵循“四个推进”的工作思路。即:大力组织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推进“金税工程”建设;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推进队伍建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推进税源建设。围绕“四个推进”,全局上下思想统一,认识到位,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显著成效。2002年省国税局下达鹤岗市国税局税收计划为38480万元,比2001年实收增长1.2%,增加税收448万元。市政府要求鹤岗市国税局市级税收比上年增长 10%,全口径税收计划为40670万元,比省局计划增加 2190万元,比上年实收增长6.94%,增加税收 2638万元。市国税局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进一步弘扬“为国收税、为市分忧、为民造福”的优良传统和“知难而进、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保证了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全市国税收入完成42577 万元,完成省国税局计划的110.65%,完成市政府计划的104.69%,同比增长11.95%,增加税收4545万元。国税收入的稳定增长,确保了全市财政预算平衡,有力支持和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组织收入】 1、搞好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为科学地编制好 2002年税收计划,鹤岗市国税局在全面掌握税源发展变化趋势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合理分配,落实税收计划并监督各征收单位将计划层层分解,全部落实到位。2 、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抓好日常的督促和检查,做到按日掌握收入进度,按日报税收执行情况,按季召开计划分析会,对组织收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重点税源大户逐笔统计,随时掌握收入进度,防止前松后紧,解决集中缴库问题,并且每月将各种税收信息报表汇编成册。3 、实行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 年初,市局与各征收单位签订税收收入目标责任状, 实行税收收入“一票否决”。对未完成年度税收任务的单位,取消其评优资格,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未完成税收任务的,撤销主要领导职务,充分调动了全局干部抓好税收收入的积极性。4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对所有欠税企业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清欠程序,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狠抓欠税清理回收工作,全年共清缴欠税7194 万元。5、强化税务稽查,打击偷税犯罪的力度。2002年,鹤岗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01年度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的结算清缴,开展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检查及税收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对全市26个加油站和53个集贸易市场进行“拉网式”清查,对药品市场24户进行清理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增加了税收收入,全年税务稽查收入188 万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违规执法行为,确保政令统一,政策落实。
【信息化建设】鹤岗市国税局认真贯彻科技兴税方针,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初步形成了“征管网络化、办公自动化”的应用格局。二是形成了对税收工作的有效监控。主要征收工作实现了网络化管理, 95%以上的税收收入通过计算机征收入库,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三是金税工程运行良好,按照省国税局要求完成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广任务,金税工程平稳运行,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100%,连续17个月在全国位居第一,保证了金税工程效能的发挥。四是积极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全市国税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金税工程二期完善拓展、办公自动化建设、金税工程网络扩容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税收征管】 (一)、强化和完善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加强呆账税金的管理,对基层单位上报的71户呆账税金进行确认,为清理欠缴税金提供依据;规范理顺税收征管文书、操作程序;开展对集贸市场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257户,补税42415元,罚款2400元,对基层征收单位上报的444 户非正常户进行了确认。(二)、加大考核力度。目前各征收单位的四项征管指标:税务登记率、遵期申报率、 纳税申报违章处罚率和滞纳金加收率平均达96%、99%(企业)、97%(个体)、100%、99.7%,达到了年初市局与省局签订的责任目标。 (三)、下大力气确保金税工程畅通运行。推广安装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经全体金税工程岗位人员的共同努力,自2001年7月1日金税工程运行以来至今,排名次序在全省、全国始终都是并列第一名。总局考核的存根联采集率、档案采集率、报表差错率、抵扣联重号率等全部四项指标无一差错,都并列全国第一名。市国税局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78户,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105户,截至6月底,共认证了2519户次一般纳税人的17371份电脑版发票,金额合计244389万元,税额合计39928万元。共采集1033户次税控企业开具的14768份发票,金额合计385462万元,税额合计58913 万元。(四)、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工作。市国税局加强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审、变更、取消的管理工作,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维护了增值税的纳税秩序,规范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行为。
【法制建设】 一是鹤岗市国税局被评为全市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市局报送的《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经验材料,在全市法制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介绍,法制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好评。二是在全省国税系统法制工作会议上,鹤岗市国税局作了题为《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税收执法范本试点工作》的经验介绍,税收执法范本试点工作得到省国税局的肯定。
【廉政建设】 (1)、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面实施 “一把手工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实行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对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五不准”专项清理检查,未发现有违规问题。全局干部共拒收礼品、礼金48次,金额21000元;拒宴请260次;拒绝参加企业庆典活动35次;拒绝邀请出省和出境外旅游3次;拒请到市效旅游20余次。(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办必结、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全局上级交办案件和自办案件的遵期查结率均达到100%。全年共受理信访 8件,现已全部查否。2002年,鹤岗市国税局在全市开展的“双评”工作中取得第一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在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兴安分局被授予“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汪洋荣获“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杨文超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
【行风建设】 一是全局上下开展“我为税徽增光彩”和“塑好国税形象,再创国税辉煌”的大讨论,以贯彻税收政策,依法治税为出发点,以规范国税机关执法行为,全面实施规范化服务为着力点,以实施“四个确保”为切入点,确定了“四个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包、保”责任制。三是,强化措施,在“两权”监督上抓落实。采取内外结合的方法,全面推行办税“八公开”,增强国税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加大力度,在优质服务上抓规范。市局重新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规范化服务的规定》,对服务项目、效率时限、礼仪文明、工作纪律和服务标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全局11个征收单位的办税服务厅,全部增设了“七有”服务设施。国税干部严格遵守办税“八不准”,全面实行“六制式”服务,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市纳税人中推行“办税服务联系卡”制度。全市国税机关共发放“联系卡”近万张,公开向社会承诺:“您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被纳税人称为征纳双方的“连心卡”。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002年,市委、市政府实施了推进“五大工程”建设,建设边疆名城、富民强市的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建设捷报频传,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鹤岗市国税局牢固树立“鹤岗兴衰我有责”的思想,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全方位支持全市经济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减免的原则,对国家规定的减免税,不受税收计划的制约,一律落实到位。全年共为建材、社会福利、校办企业、饲料生产和加工企业以及涉外企业办理免税及“免、抵、退”共3402万元,占全年税收7.99%,进一步落实国家处理历史包袱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审批财产损失税前列支150万元,核销呆帐损失334 万元;三是以开展“双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高效、快捷的办税机制,全面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为纳税人的办税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
(白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