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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中共鹤岗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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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发通知制度】 2004年1月11日、鹤发[2004]1号文件,中共鹤岗市委命名第十批市级标准化党支部的决定。为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水平,市委组织部按照随时申报,随时验收的原则,对申报市级标准化党支部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验收,又一批班子战斗力强,党员作用突出,党建工作取得较大成效的党支部达到市级标准化党支部的标准。市委决定:授予宝泉岭农垦分局共青农场一队党支部、鹤矿集团益新公司六采区党总支等113个党支部(总支),为市级标准化党支部。
2004年4月 5日,鹤发[2004]7号文件,中共鹤岗市委,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人才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才工作,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按照国家和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制定我市人才工作意见。
2004年 5月25日,鹤发[2004]14号文件,中共鹤岗市委、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03]26号),省编委《关于市(地)政府(行署)机构改革的意见》(黑编[2003]29号)和编委《关于印发鹤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04]62号)精神,提出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2004年 6月24日,鹤发[2004]17号文件,中共鹤岗市委印发《中共鹤岗市委关于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的暂行规定》等三项干部工作制度的通知。《中共鹤岗市委关于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的暂行规定》、《中共鹤岗市委关于贯彻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差额选任制暂行办法) 的实施细则(试行)》、《中共鹤岗市委关于干部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三项干部工作制度,业经市委9届103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4年 7月14日,鹤发[2004]18号文件,中共鹤岗市委关于印发《中共鹤岗市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等六项制度的通知。经市委9届106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中共鹤岗市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中共鹤岗市委书记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关于市级领导同志参加公务活动的意见》和《市级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4年 7月20日,鹤发[2004]19号文件,中共鹤岗市委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四承诺、三树立、两禁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开展“两风”建设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四承诺、三树立、两禁止”活动。
2004年10月11日,鹤发[2004]25号文件,中共鹤岗市委、鹤岗市人民政府,印发《鹤岗市处理信访问题问题责任制》、《关于对信访工作被动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和诫勉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4年10月12日,鹤发[2004]26号文件,中共鹤岗市委印发《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4年11月 8日,鹤发[2004]27号文件,中共鹤岗市委印发《市直机关党政工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