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坚持以主题教育为主线,以权力观教育为根本,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集中开展了两个《条例》学习教育、“讲学习、筑防线、倡清廉”主题教育和以“田、韩”等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通过开展专项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领导职务 6人,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163人,拖欠公款超过6个月以上219人、212万元。对清理出的60台超标车辆全部进行了纠正处理。推行了领导干部“三必谈”、“三必做”制度,组织全市89个单位和部门的 128名党政主要领导通过召开职工干部大会进行了廉政承诺。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政述职和对领导干部廉政测评、廉政考核工作,加大了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力度。对用公款吃喝玩乐、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了治理,查处违纪公车35台。针对元旦、春节期间请客送礼、铺张浪费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及时发出通知,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有效地遏制了送礼金、送礼品和公款大吃大喝等不正之风。
【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违纪违法案件出现的新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着重查处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21件(次),初核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线索282件,立案 240件,其中,大要案18件,结案247件。在查结的案件中,共处分党员干部372人,其中县处级16人,乡科级166人。移送司法机关和刑事处理11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落实“一费制”和“三限”政策,严肃处理了5所学校出现的违规收费问题。进一步整顿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组织了3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让利患者 350万元。治理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深入开展了“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举办了“行风热线”节目,有45个参评部门先后走进直播间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已经办结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439件。大力推进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创建工作,制定出台了惩治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五条高压线”。特别是市投资服务中心恢复以来,共办理外来投资项目 209个,协调解决30多个实际问题。
【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三轮清理,对保留的审批项目按照规定加强了规范和管理。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制定了《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规定》等多项制度,防止和克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执行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应招标建设工程全部实行了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落实,全市共挂牌出让土地43宗,收缴出让金 3 900万元。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实现政府采购额1 72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1.2%。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较好地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了对土地市场秩序、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粮食补贴方式改革等方面的执法监察,积极开展了效能监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
【自身建设】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争做“学习型、开拓型、事业型、廉洁型”干部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活动。通过采取自学、集中研讨、专题辅导、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了学习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后提拔、重用、交流了一批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增强了活力,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加强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管理和监督,研究制定了《鹤岗市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行为,有力地推动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此外,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市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讲查纠评”促发展活动和“四承诺、三树立、两禁止”活动。在抓好自身活动开展的同时,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等项工作,认真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