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工作概况】 一年来,共举办培训班 200多期,受教育人数达到10万多人次;深入开展了“改陋习、优环境、树新风、创文明”等大型教育活动 5个;继续开展“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大、高中学生11名,推动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结合市情,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制定下发了《鹤岗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了初步安排。全省工作会议之后,市委专门召开了常委会对我市如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研究,并按照上级精神,对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文明办设立办公室,并决定为市文明办拟增加2—3个编制,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中。在此基础上,市精神文明办首先抓了组织机构建设。一是在县区和学校分别建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统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并协调有关部门在社区建立共青团、少工委组织。目前,全市 135个社区大部分建立了社区共青团。少工委组织。二是普及家长学校。在以学校为依托建立家长学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家长学校,为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条件。截止目前,学校建立了75所家长学校,社区建立了 121所家长学校。三是建立学生业余团体。组织市日报社、市交警支队等单位从学校聘请部分学生做小记者、小交警,让他们走上街头,用自己的视角去观察生活,用自己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其次,抓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六讲六做”道德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文明健康伴我行”、“法在我心中”、“六个一”、“三远离”和信用鹤岗建设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做起,在实践中做到“知行统一”,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二是开展了美化环境从我做起活动。通过义务植树、义务清扫垃圾和进行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爱护我们的环境,爱护我们的家园,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三是开展读书教育活动。开展“心系祖国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读书教育活动,共有10万多名中小学生参与,覆盖面达到100%,有19名学生、3名教师和3个单位获得了国家级奖励,23名学生、5名教师和4个单位获得了省级奖励,其中有1名教师获国家级教师特等奖,1名学生获国家级学生特等奖,市委宣传部获得国家级优秀奖。第三,强化了环境建设。一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开辟《国防连着你和我》,《爱国主义教育系列访谈》等专题、专栏的同时,依托《鹤岗晚报》,创办了《未成年人德育周刊》。截止目前,已刊发了26期,及时报道各学校开展思想道德建设的活动动态,反映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的心态变化,记录他们的欢乐、苦恼;这一作法得到了国家新闻媒体的高度重视,11月23日,《中国新闻出版报》在头版以较大篇幅进行了专题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二是净化社会环境。一方面,加大了对网吧的专项治理力度。截止目前,共对我市的67个网吧集中检查了5次,日常检查100余次,对存在违法接待未成年人,超时营业和不实名登记的28家网吧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有4家网吧累计3次被查出违法经营,严格执行了“三次死亡法”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另一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净化文化市场。到目前为止,共进行了集中检查 4次,专项检查3次,日常检查50余次;累计收缴盗版、淫秽音像制品4 000余盘,非法出版的书刊300余册,盗版教材、教辅读物200余册,有害卡通画册和“口袋本”图书3 000余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三是建设学生读书阵地。在全市建立未成年人读书基地10个,新世纪书屋20余个,各类未成年人读书俱乐部79个。现已利用这些基地开展主题读书活动10余次。有近万名青少年参与到活动中来
  突出效果,继续深入开展了“改陋习、优环境、树新风、创文明”活动。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去年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了“改陋习、优环境,树新风、创文明”活动,一是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改陋习、优环境、树新风、创文明”活动的方案》,要求全市各单位本着主体不变、充实内容、开拓创新、一抓到底的要求,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素质,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二是结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全市的环境集中进行综合治理。以全国第16个春季爱卫周为契机,以“小手垃大手”等各具特色的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大力开展爱卫突击活动,努力做到“四清” (即,清扫单位的室内、庭院、“门前三包”以及居民区住户的室内外卫生、清洗市政公用设施,清理乱贴乱画、清拣白色垃圾等), 使全市卫生状况整体又上了一个档次,并将整治范围由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楼道进一步进行了延伸。三是组织开展了以《纲要》、《文明市民公约》、《文明市民守则》、“十不”、“五要”等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进社区”活动,引导市民从小事做起,逐步改掉陋习,树立健康文明的新风尚。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入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一是转发了《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贯彻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 实施意见》,并对近年来文明单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二是举办一期贯彻中央文明委《暂行办法》培训班,对全市 100多主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三是向省推荐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11个,省级文明单位23个,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1个,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小区 1个,省级文明村2个,省级共建共育先进集体 4个。10月份,省文明办对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对全市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我市工作“变化大、亮点多、路子对、态势好”。
  深入开展了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在绥滨、萝北两县全面启动“千里文明边防线”建设工作。经过协调,考察,根据两县的实际情况,计划于2004年在绥滨县忠仁镇和福兴乡分别建设一个村级宣传文化室,于2005年在绥滨县城内建设县级宣传文化中心一座,于2007年在萝北县城内建设县级宣传文化中心一座。现在,鹤岗市和绥滨县50万元配套资金已经到位。
  深入开展了文明行业创建。在过去单纯抓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创造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上下功夫。以窗口单位、执法部门和党政机关为重点,加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爱岗敬业教育,大力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平安大道、放心医院、文明办税窗口等活动,让群众真正体验和感受行业风气的新变化,在全市创造了一个优良、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
  【名牌项目创建工作】 继续开展了“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制定下发了“四进社区”活动方案,广泛开展了法律咨询、卫生保健服务和文化体育活动,为创建文明社区和文明城市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继续开展了“三下乡”活动。结合今年在全省开展的“百县千乡文化设施建设”和“千里文明边防线工程”工作,重新调整制定了“三下乡”活动方案,组织科技、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各级文明单位先后开展了4次大型的“三下乡”活动,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
  继续开展了“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根据省的有关要求,通过多方工作,成立了助学基金会,通过自愿申报、学校推荐,公开考查、媒体公示等办法,受资助的9名大学生和2名高中生全部顺利入学,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