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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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维权】 深入开展“诚信、维权”进商场活动。市消协及辖区分局,直属所确定在大世界商贸城、东北亚商城、鹤岗一百、金沙湾菜市场、宏益家电、比优特超市(旗舰店)等商城成立质量监督部、消费者投诉部,形成商家自查、自律、自我解决消费纠纷的工作机制,并在以上各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显要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 12315申诉、投诉牌,为消费者大开投诉、申诉之门。
深入开展“诚信、维权”到农村活动。市消协会同工商局、新闻单位在各乡镇的主要繁华地段或大集采取宣传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黑龙江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共散发宣传单10 000张、宣传手册 1 000册,受教育农民达万人,提高了农民的维权意识,形成了依法维权的强烈氛围,强化农村消费维权,将“诚信、维权”的重点放在农村,会同生产资料、种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生产资料识假辩假及购买农用生产资料常识现场咨询解答活动,现场接待解答咨询300人次。
做好“诚信、维权”监督检查工作。在3·15前夕,在商场超市、 集贸市场、药店、各县局、分局、市局有关科所及经检大队围绕食品放心工程针对食品、药品开展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一批假冒伪劣商品欺诈行为,虚假宣传强制交易等行为,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更放心,更安全的消费环境。
召开“诚信、维权”座谈会。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十周年,进一步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3 月11日上午在市工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纪念 3·15诚信维权座谈会》组织20余名地方名优企业负责人和消费者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按照省消协要求, 3月12日鹤岗市消费者协会与市工商局会同市公安局、技术监督局、文化市场管理处、消防、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在向阳区南翼大弯道对全市查获的无使用价值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为加大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力度。各县局、分局消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设专栏,同时还分别制作纪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板12块,从3月5日起在市工商局门前展出,内容丰富警预其人,县局、分局还在市区内沿街商店制作横幅或条幅在商店和分局门前悬挂,共悬挂条幅54幅。
开展了“诚信、维权”咨询服务活动。3 月15日市消协会同工商局、商检局、物价局、卫生局、烟草公司、通信公司、移动公司在新世纪广场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此次活动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副市长贾玉梅等领导亲临现场向广大消费者散发《诚信维权年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方法》及《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宣传单,共散发宣传单40 000份,受教育人数达万人,同时在新世纪广场设立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台,由识假辨假能手现场帮助市民对五大类20种商品进行识别讲解。邀请农委和畜牧局专家进行真假绿色商品辩认,共展出真假绿色商品28件,使广大消费者对绿色商品有了鉴别能力,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 120人次,受理投诉28件,都做到了现场受理,现场解决,办解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3 000余元。
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活动月期间市局、分局县局加大消费者受理投诉力度。3 月份共接到投诉41起,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 000余元,消费者满意率98%以上。 3月15日当天共受理投诉28件,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74件。全年全市消协共受理投诉案件 56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 036元,接待各类咨询644人次。
【消费警示宣传】 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了消费警示宣传活动。针对奶粉、矿泉水、饮料、地砖、装璜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发布了警示公告,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全年通过新闻媒体在鹤岗日报、晚报发布消费者警示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