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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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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监管】 一是加强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制定了《鹤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企业质量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将工作细化量化,做到五个明确:主题思想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职责任务明确、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进度明确规定。在质量状况调查中,新建企业数据库 609户,新建企业质量档案99户,充分实现企业信息的电子化管理,为切实从源头抓质量、全面掌握企业信息加大帮扶力度夯实基础。二是以“质量兴企”为重心,大力培育地方名牌产品。
  制定了《质量兴企》工作实施方案,确定60户企业为重点企业,并继续划分成:重点骨干型、地方优势型、新兴成长型等三种类型的企业,根据其各自不同的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同时,继续推行“名牌战略”。确定15户企业为重点培养对象,充分发挥我局在质量、计量、标准化方面的职能优势,大力帮助企业不断突破生产技术以及产品质量的瓶颈,让争名牌、创名牌活动成为促进地方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在这次争创名牌的活动中,全市有三户企业获得“黑龙江省名牌产品”称号,三户企业获得“黑龙江省免检产品”称号,市泰丰米业的“梧桐牌”大米更是跻身“中国名牌”产品的行列,实现了“中国名牌产品”零的突破,这些骨干企业的脱颖而出,必将以其行业龙头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带动整体向前跃进。三是总结经验,严格把关,抓好市场准入工作。按照国家局、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市场准人工作宣贯会议》,不断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同时,针对每个行业的生产技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的不同特点,组成专门的审查组,对企业各项指标进行实地审查和综合评定。截止目前,全市从事15类食品生产加工的 130户企业中,共有61户企业获证、占企业总数的 47%,预计到年底,获证企业有望达到68户。同时审查申证企业19户。通过现场审查的企业15户,审查不合格继续整改的企业4户,在年审工作中,完成年审任务 9户,7户企业顺利通过,2 户企业不符合年审标准,要求限期整改。四是协助省局开展白酒、建筑门窗、眼镜等产品的申证及审查工作。共组织23户企业申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白酒企业 3户,建筑门窗生产加工企业12户,眼镜生产加工企业 8户,目前,已有20户企业接到工业产品许可证受理通知书,12户企业通过现场审查,3 户企业获证。五是以食品市场准许人制度为重点,不断加大质量监督力度。
  加强米面等重要食品的监督管理,及时召开了大米加工企业工作会议,传达了有关国家粮食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制定了粮食收购买申报制度,对特定时期的大米加工企业实行原粮采购“零报告”制度,对企业采购原粮的时间、数量、质量状况、负责人进行登记申报,落实责任追究,并在此基础上对全市重点企业进行排查,确保不出现“陈化粮”坑害百姓现象;加强建筑门窗的统一监督管理。对全市12户重点企业进行统一检查,抽检产品合格企业10户,责令 2户产品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查均满足了标准要求;加强对肉灌制品行业的监督力度。联合市质检所,利用 3天时间,对全市肉灌区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现场抽样送检,严厉打击生产劣质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五类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工作。按照市场准入制度工作要求,对全市五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回访、巡检工作,组织审查组成员定期对五类食品企业进行检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出现管理滑坡、产品质量下降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标准化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重要国家标准的宣传和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和农业地方标准的审核发布工作。开展了红砖国家强制性标准、新发布的酱油、食醋国家卫生标准以及“大豆油”生产标准的宣贯工作,确保各项标准全面落实。对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全市农药、化肥生产企业的执行标准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未到省局备案标准的企业下达了限期备案的通知。审核并批准发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定的春耕生产用四大作物 (水稻、玉米、大豆、小麦)生产技术规程和无公害蔬菜(芹菜、洋葱、西葫芦、马铃薯四项) 生产技术规程等八项地方标准,在全省农业标准化建设方面走在了前面。并在标准发布后,积极支持萝北县、绥滨县、新华镇、东方红乡等地推广四大作物的种植。按照国家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的要求,引导本市7户企业申报第五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已有3户企业获准为省级农业化示范区,示范期从2005年初开始至2007年底前完成示范任务 (其中包括市林业局黑木耳基地,萝北县无公害南瓜种植基地,绥滨县绿色玉米种植基地)。 二是与相关部门联合举行科技下乡活动。多次携同市农委、市科信局农业专家到红旗乡六个村和新华镇南华村等地进行农业标准化知识宣传,现场为农民免费发放四大作物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化资料 1 000余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农民关注市场动态,进行科学种植。此举不但受到了广大农民的一致认可,也不同程度的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意识和科学意识,进而提高农民收入,为促进全市农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三是积极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按照省局年初采标工作目标分解要求,对北方钢窗有限公司生产的 PVC门窗、萝北县萝风建材公司生产的“325#”水泥,东泽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等三种产品进行了采标工作,并获得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和省局颁发的合格证书。为企业制定修订标准备案44项,办理注册登记79项,帮助企业索取80项,标准查询 280项。采标工作的开展,为规范企业生产加工、提高企业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四是全面开展标准复审及清理工作。对全市97年以来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了清理,并在《鹤岗日报》上对废止标准予以通告。全市现有备案企业434项,需修订31项,废止299项。萝北县局86项,需修订61项,废止17项。绥滨局47项,需修订33项,废止12项。通过清理废止,使全市的标准化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计量监管】 一是加强计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将大型衡器计量资源统计表、加油站计量资源统计表、眼镜配制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登记表、医疗在用计量器具一览表、计量授权情况明细表、司秤员一览表、计量检定员一览表等基础资料录入微机建档,实施动态管理。同时,为提高检定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对市计量所、衡器所的检定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内容包括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和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等专业知识,并在学习培训之后组织了考试,以巩固培训成果。二是加强法制计量工作。加强眼镜配制企业的计量管理。组织召开《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要求各相关企业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组织计量管理人员对全市眼镜制配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受检率达到100%,确保各企业计量员和验光师执证上岗。加强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对全市的加油站和各大医院进行检查,抽查合格率分别为100%和 98%。对全市所有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普查登记,实行微机录入。开展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检查。开展石油液化气净含量专项检查,对两户充装企业使用未经检定罐装秤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开展餐饮业计量监督检查,共检查饭店15家。开展煤矿安全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在省煤矿安全计量器具检定一站的配合下,对全市煤矿在用安全计量器具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予以处理。加强商品量检测机构的管理。对全市称重公正计量站和社会公正计量站进行检查,两个计量站均经省局考核验收取得资质,计量仪器配备合理并经检定合格。三是切实做好计量服务。选取企业中的耗能大户——鹤矿集团热电厂为调研对象,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前去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调研工作,分别对其化学车间、燃料车间、汽机车间的计量管理工作,包括计量器具配备、计量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形成报告,就其不足之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意见,并与该厂领导人员和技术人员一起召开了主题座谈会。该厂通过技术改造,已实现节能降耗60万元。
  【执法检查】 首先,调整充实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给予行政相对人较重行政处罚或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须经审委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参加集体审议,并由参加讨论人员签字方能行效,避免了办人情案和乱办案现象的发生。清理了95年以来的技术监督所有案卷,全部登记造册。同时,回访被处罚企业10户,认真听取企业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审理案件42起,已全部结案,无行政复议案件。第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制定了《关于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时限的规定》、《行政案件审理规定》、《办理行政案件规定》、《治理行政乱收费规定》和《查处分离规定》,使行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依法办案,执法监督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第三,开展法规培训和宣贯工作。组织《宪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许可法》集中培训12次,并组织了复习和考试。重点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贯工作,并进行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清理出24项行政许可项目上报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第四,加强监督。建立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实行查处分离。加强外部监督。聘请20多名行风监督员,及时反馈信息。同时,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广泛联系,通过监督以及企业、社团、群众社会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第五,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活动。一是健全机构,制定方案,确保打假责任制的落实。成立落实打假责任制领导小组,确立区域性打假责任制,建立打假工作向市政府报告制度,做到严格管理狠抓落实,落实打假责任制与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相结合。二是加强宣传,大造声势,建立联动打假机制。按打假责任区域划分,在食品、建材、农资、煤炭等重点行业聘请十二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及时向质监部门举报在各领域内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情况,同时也对执法人员的秉公执法起到监督作用;建立与当地有关部门打假联运协调工作机制。4月和6月,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别行动队联合取缔了兴山区姜全甲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地条钢)窝点、大弯道李恩庆生产地条钢窝点,扣押地条钢33.5吨。8 月,与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南风井收费站设卡,将从鸡西运往鹤岗销售的38吨地条钢截获。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严厉地打击了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大大增强了源头打假的有效性。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0468-3422373,又会同市工商等执法部门联合开通了11688365政务服务热线,24小时值班,随时接听解答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咨询的问题。同时,多次与新闻媒体合作,制作专题节目,发布电视讲话,举办行风热线,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召广大群众注意积累产品质量信息,积累打假常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加入到打假治劣的队伍中来。三是明确目标,抓住重点,落实打假责任制取得实效。坚持执法打假与“打防”、“打扶”、“打帮”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对辖区企业加强质量、计量、标准技术指导。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执法,一手抓帮扶,把工作重点放在溯本清源、防止企业违法工作上。严厉打击,确保打假工作取得实效。出动执法人员2 100人次,车辆近500台次,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查处案件69起,立案50起,现场处罚19起,其中万元以上大要案22起,端掉制假黑窝点8个,涉案货值为109.171万元,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地条钢)35.5吨,上缴罚没款 51.27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多万元,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一是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了矿务局九大煤矿、市教委所属30所中小学校、市经贸委所属的15户地方企业等计 402台锅炉,下达监察意见书142份,办理锅炉使用证38台,发现事故隐患26项,检查处理了25项,处理率96%;专项治了矿务局九大煤矿、总医院所属各分院、地方工业企业、哈尔滨啤酒(鹤岗)有限责任公司等35户使用单位的 203台压力容器,下达监察意见55份。举办气瓶充装工培训班一期,培训34人,全市容器操作工持证率100%;检查宇龙宾馆、三江宾馆等22户使用单位的95部电梯,存在事故隐患6项,超期未检的42部、操作人员无证上岗6人、资料不全的15部,下达监察意见 6份;全年共检查了矿务局益新公司等17家单位的 137台起重设备,其中存在安全隐患12项、操作人员无证上岗35人、设备档案未建的29台,下达监察意见19份;利用“五一”、“十一”游人集中的时期,两次对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进行了安全监察,并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了知识专栏,集中向广大游客介绍相关知识。二是认真开展气瓶、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气瓶、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是两年来的重点工作,从2003年5月8日开始进行,今年已通过验收。一月份对压力管道普查工作进行验收前准备工作,二月份顺利通过省局验收。对全市 6家充装站进行指导、督查。4月15日开始派专人进驻各充装单位,对充装工作进行检查、指导,7月 7日顺利通过省局验收组的验收。三是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实施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通过对锅容管特的专项治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26项,电梯6部,起重机械12台、厂内机动车2辆,分别对其进行了处理,截止年末,设备隐患处理率达 97.8%。出台了《鹤岗市质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对全市在用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监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领导小组,对全市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一次重点排查。并召开“鹤岗市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签状会议”,主管副局长与参会的34名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检验和使用单位的责任,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十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