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机构改革】 2004年 5月31日,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以及绥滨、 萝北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稽查大队同时揭牌并正式开始运行。7月21日组建成立鹤岗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鹤矿集团、宝泉岭农管局等15个部门。绥滨、萝北两县也成立县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委员会会议制度》、《信息联络报告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督察督办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从根本上实现了“机构设置到位,职能职责到位,工作机制到位”的目标。
【食品监管】 综合整治食品市场成效斐然。认真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制定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陈化粮”市场整治战役、餐饮业市场整治战役、食品加工业市场整治战役、生猪屠宰市场整治战役。“四项战役”的开展。共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 000余户次,摊床5 000余户次,出动执法人员6 000多人次,取缔无证照经营130户;抽验食品1 839个批次,没收假劣食品60余种,货值20万元:警告102户,责令整改80户。
【药品监管】 全面净化药械市场实绩显著。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重点整顿,集中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813家次,医疗机构625家次,受理案件举报179 件,立案查结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63起;取缔黑诊所、黑窝点8个;查获违法违规药品、过期失效食品、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 188种,标值51.6万元,切实净化了医药市场,全市百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得到基本保障。促进药经济发展贡献攀升。坚持贯彻执行“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为涉药单位帮促服务上狠下功夫,强力实施亲情服务法、透明服务法、零时限服务法,努力构建诚信服务体系,有效推进了GMP、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市有 2户制药工业企业,通过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检查评定,并取得认证证书;有8户药品批发企业、2 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91户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检查评定。加强农村 “两网”建设效果突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全面铺开。在市区组建并发展起 2户药品连锁配送企业,连锁门店达到40余个,对全市乡镇、行政村屯的药店、药品专柜的配送面达到 95%以上。全市农村药品监督员、药品协管员、药品信息员队伍发展到 331人,在辖区农村初步建立起永不离去松散型的“药品监管人员队伍”,农村医药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监控。药品检验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检验所的大力支持下,新增高效液相色谱仪、水分析检测仪、微粒检测仪等17种21台件仪器设备。同时,现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效能得到充分挖潜,药品全检率由过去的不足 50%,提高到60%以上。完成检体 770批次,占全年检体任务的128%,检出不合格检体176批次,占检体总数的22.8%。其中:中药饮片、性保健品检体不合格率分别为64%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