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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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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建设】 2004年,全市施工面积102.25万平方米,其中结转工程 47.13万平方米,新开工55.1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13亿元。住宅建设竣工面积67.61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开、竣工50万平方米的预定目标,同比增长20.34%。截止年末,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87平方米。
  【拆迁工作】 一是加强拆迁承办、评估、拆除队伍管理,明确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标准和违规处罚措施。二是加强工作纪律,明确拆迁管理和拆迁承办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三是加强拆迁业务管理,实行拆迁审批、裁决、完结集体例会制度,建立拆迁听证制度,有效地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拆迁宣传管理,印发成宣传单,编印了《拆迁动态》,对国家重大拆迁政策在报纸上刊发专版进行宣传。五是加强上访问题的处理。集中力量处理拆迁上访问题,拆迁上访得到明显控制。2004年,全市拆迁有理上访率为零,无理上访较往年大幅度下降。
  【物业管理】 2004年,市房产局对全市未委托物业管理的80余家单位所属 700多栋楼房附近垃圾、乱贴乱画等问题,逐家上门指导督办。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行业竞赛。在新鹤、向阳等住宅小区内实施“六小工程”建设,完善了小区楼牌、单元牌、楼层牌、房间牌,增设小果皮箱,设置单元小广告揭示板,设置物业管理公示栏,辟建小区绿地,创建精神文明楼道。物业管理依法行政力度进一步加强,规范了物业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新竣工项目进行验收把关,保证了新竣工验收备案的物业管理项目100%纳入专业化物业管理。
  【供热管理】 对供热的基础工作进行改造和完善,突出了四个“早”,即早储煤、早检修、早更新、早维护。从 5月初着手锅炉检修工作,对辖区供热管网进行维修养护,对部分老型暖气片和管网总门进行更换,对以前反映热度不足的地方和疑难问题逐一进行回访、检修、改造。从 6月份开始着手冬季供暖储煤准备工作。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昌盛供热站增设一台15吨锅炉。影响供热的问题在供热开始前全基本解决完。在冬季平均气温低于正常年份的情况下,供热末端室温基本达到了标准,热用户投诉率明显降低。
  【房地产政策监管】 加强房屋拆迁估价管理。制定出台了《鹤岗市房屋拆迁估价标准》,增强拆迁估价工作的透明度,使本市房屋拆迁估价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加强房产中介管理。按照建设部修改后的《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细化本市房地产经纪、咨询服务的具体规定,严格房地产经纪、咨询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规范其中介服务行为;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明确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核、监管和合同管理等具体事项,提高了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售房的意识;加强房产监察。对私拆乱改、商品房预售违规等突出问题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对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