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反腐败力度 确保经济稳步发展
加大反腐败力度 确保经济稳步发展
加大反腐败力度 确保经济稳步发展
地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朱洪祥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深入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为打好“四个攻坚战”,搞好二次创业,实现兴企富民强区,早日把全区建成全省最富裕、最文明地区之一的目标提供服务和保证。根据这一指导思想,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突出重点。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问题,充分发挥其表率作用,仍是反腐败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为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在巩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突破重点问题。
1.突出抓好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的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带头执行中央、省、地的有关规定,带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推进《廉政准则》的进一步贯彻执行。从我区的实际出发,突出抓好四件事:一是要认真贯彻大发[1997] 14 号文件,《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继续抓好用公费安装的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的清理纠正工作。二是按照党政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等规定,对联谊会、评比会、研讨会、首发式等要严格控制规模,严禁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党政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不准赠送礼品和纪念品,不准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也不准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向企事业及其它基层单位转嫁或摊派会议经费。三是要认真执行公务活动的接待标准和招待费审批、核算制度,使各单位的招待费较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必须依据《关于对违反(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行为的党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四是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地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今后一个时期,各部门、各单位一律停止审批和购买小汽车。严禁企业以清欠名义购买小汽车,如有以车顶欠的,一律将车保值变卖,足额收回欠款,违者除按规定没收、罚款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2.严肃认真,注重实效,切实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级党委、党组要把《廉政准则》和中央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作为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加大廉洁自律的工作力度。民主生活会要严格程序,按照方案要求的方法步骤认真组织实施。
3.要进一步抓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自觉地用《廉政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制止奢侈浪费的八条规定,带头节俭,精打细算,坚决刹住各种铺张浪费风。危困企业和亏损企业要继续严格执行中纪委的规定,不得用公款为领导干部建造、购买、装修住房,不得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企业党委要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监督职能,职代会要定期开展对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并把职工代表评议的意见作为领导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企业的招待费使用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工的监督。
4.要进一步落实地委《关于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严守纪律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借助职权插手木材经销、基本建设工程承发包等经济活动,从中谋取私利。也不准以职权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从中谋利。违者要严肃查处。
坚定信心,加大力度,要在查处大要案上有新的突破
查办大案要案是反腐败的突破口,严肃执纪的中心环节,也是衡量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案件查处的重点仍然是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从全区实际出发,要集中力量查处木材经销、建筑工程承发包、贷款担保、矿产采掘等领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同时,要注意查处企业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处当地有影响的大要案要有新的突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组织要对查办案件工作做到指挥到位、支持到位、保障到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案件查处情况的汇报,帮助排除阻力和干扰,解决碰硬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同志要按照办案责任制的规定,亲自包查大要案,亲临一线指挥和办案,使大要案有新的突破。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对打击报复和刁难办案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二是执法执纪机关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突破大要案。三是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各种措施,挖掘线索,拓宽案源,确立查处的重点。要认真执行重要线索、公开处理典型案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和报告制度。要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办案的“二十字”方针,把查办的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秉公执纪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要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纠风工作要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在抓成效上下功夫,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行业风气明显好转,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对向企业的各种收费、罚款和摊派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凡是违反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必须坚决取消,重复性收费要进行合并,收费偏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标准。对已批准取消的项目要逐项检查落实,发现问题要坚决纠正。从现在开始要在企业普遍实行收费许可证和交费登记卡制度,坚决制止“三乱”行为。二是继续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要由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继续进行全面的清理,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转入预算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发现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执法执纪机关查处。三是继续整顿木材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偷拉私运、滥砍盗伐、以好充次、多装少算、无令发车等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党政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研究,全面部署。纪检机关要协调、督促和组织公安、林政、木材稽查等部门联合作战,加大力度,从严从重查处此类违法违纪案件。对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者一律撤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其他领导干部要逐级追究责任和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四是要继续清理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法规落实。要全面推行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三项制度。严肃处理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问题。同时,要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等清理项目取得的成果,防止回潮和反弹。五是要进一步抓好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纠风工作。继续以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两大系统为重点,解决群众反响强烈、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刁难、勒卡、梗阻、拖拉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加大治本力度,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塑造廉洁高效的形象,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据这一要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本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治理腐败。1 、要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一是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党性观念,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防微杜渐,清政廉洁。二是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地纪委和地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学习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的通知》精神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近几年来陆续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廉政准则》、《行政监察法》等7 个重要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和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是非观念和法制观念,自觉用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三是大力开展典型教育。一方面,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树立一批廉洁勤政的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表彰,弘扬正气。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工作的优势,剖析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讨论,查根源,论危害,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2 、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多年来,特别是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全区各级党政组织从治本的角度出发,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制度,对约束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有些制度还不配套,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总结,使其日趋完善。与此同时,必须维护法规和制度的严肃性,做到有规必依,违规必究。3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强化监督是防止权力滥用的关键。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综合运用,使其全方位发挥监督职能。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搞好党委内部的监督和纪委的监督,重点监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等情况,凡是不按民主决策程序办事,独断专行,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要认真执行《关于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若干实施办法》,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各级领导班子要健全议事规则,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三县和加区要认真贯彻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广海林市乡村政务、财务公开的经验,并且在各乡村普遍实施。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必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坚持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制度。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直接管理财、物的行政机关中的主要领导实行离任审计制度,重点审计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财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报告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职务升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审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违者追究责任。
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强化制约机制,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国有企业、国家控股企业要积极推进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对造假帐、报假数、开假票据的违法违纪会计人员一律取消专业技术资格,依法追究责任。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的单位领导,一律撤销职务。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纳入总体工作之中,作为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好。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把保护和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作为我们一项重要职责,妥善处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问题。凡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事情,不要求全责备,必须给予保护和支持,让那些想干事业能干事业的人有用武之地,无后顾之忧,支持他们大胆地改革,大胆地尝试。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通过监督检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举报、挂牌保护等措施,对影响和干扰经济发展的问题,特别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我们卓有成效地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扎实深入、卓有成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各级党政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对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总责,上岗到位,真抓实干,抓班子、带队伍、管风纪,必须将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奖惩,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党员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继续实行地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的地委常委、副专员、副局长分工负责,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牵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责任制。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由地委组织部、地纪委负责。
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制止奢侈浪费工作,由地委办公室、行署管局办公室、财政局、财务处、计委、计划处、外事办、监察局分别负责,地委办、行署管局办牵头。
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由地区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地区经贸委牵头。
4.治理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减轻农民负担,由地区农委、农业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农委牵头。
5.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减轻企业负担,由地区经贸委、财政局、财务处、审计局、审计处、物价局、法制办负责,经贸委牵头。
6.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落实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由财政局、人民银行、物价局、审计局和有关执罚部门负责,财政局牵头。
7.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会计委派试点,由财政局、财务处负责。
8.坚持离任审计制度并逐步扩大离任审计范围,由地区审计局、管局审计处、地委组织部负责,审计局牵头。
9.发挥国有企业职代会监督作用,由地区总工会、地纪委负责,总工会牵头。
10.推行乡村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由地区农委、农业局、监察局负责,农委牵头。
11.反腐败的舆论宣传工作,由地委宣传部、地纪委负责。
12.打击偷拉私运,滥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在木材经销中以好充次,多装少算,无令发车,严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由地区木材稽查办、资源局、公安局、监察局负责。
13.反腐败工作综合指导、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由地纪委、监察局负责。
(三)要把执行纪律同组织措施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取信于民。一方面,对各种违纪案件要认真调查核实,正确使用党纪条规和行政法规,量纪得体,充分体现党的政策。另一方面,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事出有因,经调查既认定不了,但又否不了,民意测验不称职票较多,廉政方面较差,自身形象不好,在干部群众中威信较低的领导干部,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根据具体情况,有的要进行戒勉谈话,有的要从重要岗位调到次要岗位,有的要退长当员,有的要降职或免职,以此凝聚人心,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
(四)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一支重要力量,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机关重要历史使命,任重道远,光荣而艰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抓好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强思想建设,要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系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从全党工作的大局来认识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刻苦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知识,钻研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和与之相关的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适应新形势下工作需要。二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正确分析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方法和措施,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三是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党政机关、主干线或经济部门工作。选调年富力强、熟悉金融、财经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