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 认真落实中办厅字[2000]61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资金137万元,全区拖欠老干部“两费”得到彻底解决。为呼玛、塔河、松岭、新林等4个县区256名老干部补发了拖欠的离休费等34万元;为呼玛、加区、工程公司、林田公司等43个单位128名老干部核销医药费103万元,全区老干部“两费”再未发生新的拖欠。制定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记帐就医管理办法,受到省里表扬。提高全区离休干部离休费标准,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均按机关、事业标准同步增长。借助社会力量,促进老干部“两个待遇”进一步落实。地林直机关等单位为老干部进行体检。地林直机关、加区和加林局组织部分老干部到外地疗养。漠河、呼中、图强、地区电力局、地区物资局、大杨树农工商公司等单位走访慰问易地安置老干部81人。新林区党政领导拿出个人奖金3万元走访慰问老干部;呼玛县、十八站林业局党政领导拿出个人奖金18 500元为老干部活动室购置设备。行署文体局为老干部举办全区门球赛;地委组织部为老干部订阅报刊;加格达奇区政府为驻加区的地级老干部赠送文艺活动门票;地区医院多次组织专家为老干部进行义诊;春节期间文化部门为老干部做专场慰问演出;地区财政局、医保局特事特办为老干部扩大药品目录。狠抓老干部“共享”、“从优”政策的落实,不断增强敬老意识。积极为老干部排忧解难。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排查信访问题,积极处理信访案件。全年协调、督办、落实老干部有关要求60件次;完成地委交办的老干部信访督办案件12件;直接接待处理信访46件次,结案率均为100%。
(于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