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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

宗教工作


【宗教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和邪教“法轮功”。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合理分配捐赠物资等活动方式,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坚持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问题进行渗透和破坏。指导加格达奇区民族宗教局妥善处理清真寺阿訇的新老交替问题,预防了回族群众内部矛盾的激化;向宗教职业人员和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关系,及时处理一次突发性教派纠纷,为转化天主教地下势力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对韩国基督教渗透情况进行调查,形成材料及时上报省委统战部。新林区委统战部总结推广大乌苏、塔尔根两镇依法整顿宗教场所的经验,塔河县、松岭区分别对基督教活动点进行了联合检查和整顿。
                                   (张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