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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学‘十佳’,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落实主要领导干部抓队伍建设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以德治警,政治建队,全面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素质教育年”活动,把“素质教育年”活动与树黑龙江人、大兴安岭人形象的活动有机结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强化教育培训。地区公安局先后举办2 期民警素质培训班,2期警衔晋升培训班。地区司法局举办1期法律专业本科班。政法各部门把“双评”工作与“学创”活动、素质教育、形象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教育有机结合,认真解决干警中存在的作风不良、执法不公、执法不廉、形象不佳等问题。2001年“双评”中,公安机关位次前移14位,检察机关位次前移4位。加格达奇区交巡警大队等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标兵单位;王志明等4名领导干部被评为全省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领导干部标兵;刘亚友等4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塔河县公安局建设派出所等35个单位被评为全区政法战线先进集体;郭春树等50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
                                   (于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