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 加大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力度,完善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工作单独设标、单独考核、单独奖励。对信访工作被动,信访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引发群众多次越级上访的单位和造成一定影响的信访事项,进行个案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管理。每次半年,连续两次被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对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或移送的群众信访问题拒不查办或久拖不决,应承办和配合协办的信访问题拒不承办、协办,致使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的,视其情节、后果和具体损失情况,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党纪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孙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