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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1年,全区检察机关在地委和省院领导下,认真学习、努力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抓教育、提素质,抓宣传、树形象,抓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突出治本,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战斗力。围绕地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活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制定了《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关于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实施方案》和《全区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为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和完善了《全区检察机关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办法》、《全区检察机关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内容,得到地委、行署和林业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的好评。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打击职务犯罪力度,实现了立案案件的涉案金额、查办50万元以上大案数、查处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和追逃工作等“五个突破”。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围绕上级工作部署,领导亲自安排落实,深入办案第一线督导检查,坚持提前介入案件,认真审查案件,为快捕快诉创造条件,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协同作战,并与之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会同侦查、审判机关在全区开展声势浩大的公捕、公判活动,公开逮捕和判决了一大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对群众来访和署真实姓名的来信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的指示精神,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有力地维护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法律尊严。地区检察分院和各基层院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建立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把全区每名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逐一落实到人头,其中分院党组成员每人负责联络1—2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两级院共聘请240名由党政部门、人大、政协机关、老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行风监督员,与32 个单位建立行风联络关系。全年共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26次,走访单位和部门200多个,发征求意见函2000多份,收集意见和建议13条。通过接受全方位监督,提高了检察工作水平。两级院领导班子经组织部门考核,均为一类班子。
                                   (贾庆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