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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

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


【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 2001年,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立。通过广播电台、报纸、电视等媒介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增强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9件。其中,刑事案件60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9件,公证法律援助500件,咨询670多人次。
                                   (王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