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西部优惠政策
争取西部优惠政策
【争取西部优惠政策】 2001年初,国家批准吉林延边等三个地市部分享受西部开发优惠政策以来,地区计委针对本区的特殊地理区域和体制,争取把本区纳入西部开发范畴,并于2001年年初向省计委进行了汇报。立刻被列为本区和省政府2001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认同和大力支持。在省计委的具体指导帮助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地委、行署的部署,经过地区计委不懈工作和行署相关部门的配合,经10月26日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批准,大兴安岭地区享受在“退耕还林和基础设施建设这两个方面给予适当支持”的优惠政策。使之成为本区继“天保工程”之后的又一次历史性发展机遇。
(朱英发 关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