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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开展对全区县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全区两级审计机关,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地本级完成36项经济责任审计,县(区)直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64项,查出国有固定资产流失、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资金2346万元,收缴违纪资金5万元,指明要求纠正2341万元。
                                   (史殿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