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综述

物价管理

综述


【综述】 2001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物价局坚持“市场第一,价格第二”的原则,一方面着力于价格工作服从服务于培育和健全市场体系这个大局,另一方面让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尽量减少行政干预。采取价、格决策听证会的形式,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使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价格决策,物价部门集思广益了解社会各界的要求;向社会各界宣传价格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价格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全面加强法制观念,把价格管理努力向“定规则、当裁判”上转变。进一步强化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当好党和政府的参谋。对社会各界向物价部门提出的合理要求,积极提供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宏观意识,淡化了微观心态,把用好用活价格调控手段作为检验价格工作成败的主要标准,为全区的经济发展提供规范、有序的价格环境。
                                   (黄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