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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管理

商标管理


【商标管理】 根据省工商局《2001年全省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总体安排》,制发《大兴安岭地区工商系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根据群众举报,对加格达奇林田商厦、林都商贸城、百货大楼钟表专柜等6家销售假冒“飞亚达”、“劳力士”、“雷达”等假冒商标的时装手表,全部没收并立案查处。呼玛县工商局对呼玛兴茂商店销售假冒商标产品“飘柔”香波、“舒肤佳”香皂进行查处,对剩余假冒产品全部没收,并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0元罚款。全区共查处假冒商标侵权案件23件,其中结案21件,收缴商标标识1721个,收缴罚没款12 260元。加强绿色食品市场的规范管理,对呼玛县北雪粮业有限公司自2000年4月至2001年6月,未经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同意批准,擅自在生产的面粉包装物上印制使用“绿色食品”标记,假冒绿色食品,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刘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