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和要求,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制度年初开始实行。采伐许可证发出后,组织检查组跟踪检查,特别是在一季度的“三总量”产中检查中,一直把发证工作的跟踪检查作为一项重点来抓,督促森工企业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凭证采伐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探索开发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及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和应用,使发证工作在当年就基本实现规范化、自动化、微机化管理,提高了发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专员办开发的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软件已得到资源司领导的认可,并在内蒙古、黑龙江专员办推广应用,受到好评。为使各森工企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基础工作能够尽快与本办发证微机化管理相对接,下半年,专员办举办两期林木采伐管理培训班,促进了森工企业局林木采伐管理水平的提高。截止11月份,在国家林业局批准的计划内已累计发证4486个小班,发证面积57 512公顷,发证采伐蓄积203.1万立方米,发证采伐出材132.8万立方米。
(孙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