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森林管护

森林管护


【森林管护】  按《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方案》要求,加快了县(区)、局管护经营责任制实施细则的编制及县(局)各级管护队伍的组建工作。按分类经营、分类管护的原则,以远山巡护管护、近山管护经营的管护形式,全面开展了管护责任区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依照森林分类经营和各局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管护方式,对封山育林区域按照山形沟系情况确定管护位置,以综合管护为主,确定管护责任区,采取以管带养、以管带种、以管带防的管护方式划分家庭经营承包责任区。全区共落实管护面积7 806 535公顷,其中近山区面积1 842 720公顷,远山区面积6 380 035公顷。有管护人员21 165人。其中:近山区3909人,远山区15 777人,落实家庭管护承包户1465人。建立管护外站336座,其中永久外站230座,临时外站106座。基本做到了全区每片林子都有人管,每片林子都有管护人员负责,管护面已覆盖整个林区。
                                (庞昱 李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