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营区划
分类经营区划
【分类经营区划】 为适应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需要,根据林业集团公司部署,多次组织规划院业务人员深入林业局、林场进行现地落实,顺利完成全区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工作,并于年初上报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在全国第一个批准了大兴安岭地区的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结果,确定禁伐区面积2 451 520公顷,占32%;限伐区面积3 292 000公顷,占42.9%;商品林区面积125 405公顷,占25.1%。为科学经营森林和编制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及县(区)、局天保方案提供了科学依据。
(庞昱 李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