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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

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


【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  地委、行署、林管局将贯彻落实温家宝副总理关于检验行政领导负责制是否落实到位的“五条标准”作为关键性工作来抓。全区上下设立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都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总指挥,并设立同级副职常年主抓防火工作。地级领导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片包干,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防火工作,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行署、管局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和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建立“森林防火基金”,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林火扑救经费纳入预算。将全区划分四大扑火战区,每一战区都有3-4名地级领导任战区指挥,如发生较大山火时,战区指挥立即建立前指,指挥林火扑救工作。
                                   (文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