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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追究制度

实行追究制度


【实行追究制度】 2001年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有火不能及时发现、查不清责任人的要逐级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漏岗失职的要给予严肃处理。春秋两防期间,全区共处理漏岗、失职、工作不力和违法人员250人,其中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0人,给予下岗处理的专业人员11人,给予集中教育或行政拘留的226人。
                                 (文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