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 2001年,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计划25公顷,其中省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20公顷,行署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5公顷。本着尽量不占耕地的原则,建设用地项目全部安排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占用耕地,省下达农转用指标全部结余。2001年全区划拨存量土地110件,用地面积522 971 平方米,其中呼玛审批21件,用地面积16 348平方米;松岭7件,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加区41件,用地面积89 584 平方米;新林区4件,用地面积23 569平方米;漠河县35件,用地面积11 470平方米;地局审批2件,用地面积38 000平方米。
(顾洪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