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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一”工作目标

“七个一”工作目标


【“七个一”工作目标】 地委行署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体育工作的决定》,提出“七个一”工作目标:各县区局要有一个专门的文体机构;各县区局及部分大企业有一支业余文艺演出队;每年搞一次文艺会演;有一个文体活动场所;有一批业余文化骨干;建立一套文化工作制度;每个县区局要有一定的文体活动经费。
                               (于学忠 周士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