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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献血

义务献血


【义务献血】 2001年,根据《献血法》及《黑龙江省献血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全区120个单位1461人次参加义务献血的体检化验,采血1302人次。总采血量259 800毫升,基本保障了医疗急救用血。由于严把健康体检及化验检查关,全区没有因输血发生血源传播疾病。
                               (史砚凯 刘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