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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2001年10月,地委行署批准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卫生监督所和大兴安岭地区疾病控制中心。地区公共卫生监督所升格为副处级单位,定编18人。各县、区卫生监督所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正在进行。目前阿木尔林业局、松岭区、漠河县已成立了疾病控制中心,塔河县、漠河县、呼中区、松岭区成立了卫生监督所。
(史砚凯 刘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