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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药品监督管理

综述


【综述】  2001年,全区药品监管系统以改革统领全局,坚持“立规矩,打基础”,有效保证了体制改革、整顿市场、服务经济总体任务的顺利完成,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如期完成了大兴安岭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区药品稽查大队、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的组建工作。并有12名林业行政事业人员,通过全省药监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全区进行了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专项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掌握地、县、区局药政、药检和医药管理部门的资产情况,应上划的资产已全部到位。
  全区监管战线的广大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执法观念,从“人制”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消除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法倾向,在近百次的检查、处理中,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2001年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6种制度(52项条款)。“用制度管人,凭规矩办事”的行政机关管理模式已见雏形。
  2001年12月28日,大兴安岭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及3县、3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稽查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明确了管理职能,加大了执法管理力度。地区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党办、纪检监察室)、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科、安全监管科、稽查大队、药检所。下设3县、3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有职工104人。主要职能是:曩‘彻执行国家、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整顿,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及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法宣传,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单位制剂等。监督检查出售假劣药品行为人和责任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及特种药械。
                                   (樊士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