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模范王殿武【省劳动模范王殿武】 王殿武,黑龙江省巴彦县泥河乡人,1956年9月出生,初中学历,现任呼中区宏伟林场作业组长。
1973年在宏伟林场采运段参加工作,先后从事索带工、油锯手、J—50司机。王殿武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奋战在木材生产第一线,把青春献给了大兴安岭的开发建设事业。在1980年到2001年担任宏伟林场木材生产作业组组长20余年里,累计为国家生产优质木材15万立方米。所在的作业组取得20年安全生产的好成绩,伐区作业质量达标率100%。近几年他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带领作业组职工冬季进行木材生产,春夏季节植树造林。他常说:“砍树就得栽树,不能再给子孙后代留太多的负担”。在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勇挑重担,关心职工疾苦,得到职工的信任和好评。多次受到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政府的表彰。自1992至2000年间,曾被呼中林业局、呼中区、大兴安岭地区授予“先进生产者”、2次劳动模范、2次劳动模范标兵、首届十佳生产能手、地区劳动模范,2001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