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模范教师周华【省模范教师周华】 周华,女,原籍黑龙江省讷河市,1966年6月生于黑龙江省宁安县,大专学历,一级教师,语文学科带头人,大兴安岭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现任十八站林业局中学教师。
1989年7月毕业于大兴安岭师范学校中文专业,分配到现单位至今。周华从事教育工作13年,坚持教书育人,严于律己,严于律生。积极探索语文教学改革,将以往的“填注式”转变为“反刍式”。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营造轻松和谐的学习氛围,把语文教学与生活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效果很好,语文成绩始终名列前茅。班主任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关怀学生,让他们健康成长。连续四年所教学科毕业成绩平均分和及格率名列全林业局中学第一名,获得教学成果奖。他撰写的论文《兴趣——写作海洋的风帆》、《浅谈在语文教学中潜移默化的思想教育》1995年分别获省级三等奖、地区一等奖,《浅谈在语文教学中对学生的阅读能力的培养》1997年获地区教研论文三等奖,《浅谈网络教学在语文教学中应用的优越性》2001年获地区信息技术论文一等奖,《七根火柴》一文导语设计获中学语文教学设计一等奖,征文《献给教师的赞歌》获地区行署教委授予的三等奖,中华圣陶杯作文大赛获指导奖。连续七年被评为十八站林业局教育系统优秀教师,2000年被评为林业局优秀共产党员、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标兵,1996年、1998年、1999年被大兴安岭教育工会授予“三育人”先进个人,被共青团大兴安岭地委和地区行署人事局授予“新长征突击手”、被大兴安岭行政公署授予“师德建设先进个人”、1998年、2001年获“黑龙江省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光荣称号。